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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權益簡介
前言
勞動基準法之內涵 一、勞動契約
二、工資
三、工時
四、加班費
五、例假及休息日
六、休假
七、週休二日出勤工作
八、特別休假
九、請假
十、女工
十一、職業災害補償
十二、工作年資
十三、契約之終止事由
十四、資遣費
十五、退休金
勞動基準法疑義洽詢管道 如有相關疑義,可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詳細地址、電話如下):
勞基法 超過多久算加班?勞基法的「加班」規定
以「月薪制」的上班族,也就是勞基法中所稱的「勞工」來說,只要工作8 小時以外的時數,就算是加班。 勞基法第30 條就規定,除了每天不能工作超過8 小時之外,每週的工作時數也不能超過40 個小時。
勞基法規範工作多久算加班呢?不過這是屬於「正常工時」的範圍,如果需要「延長工時(aka 加班)」的話,時數上限又是多少呢? 在雇主徵得勞工同意的前提下,每日工作時數不超過12小時,每月不超過46小時。 經工會/ 勞資會議同意:延長工作時間得採3 個月總量管控,但1 個月內不得超過54 小時,每3 個月不得超過138 小時。
勞基法最多連上幾天2022?(2) 達到法定的連續出勤上限12 日。 因為每2 週應至少有2 日的例假日,所以第2 週的週六、週日必須為2 日的例假日,勞工在第1 週與第2 週最多可連續出勤12 日。
加班可以加多久?同條第2項後段規定,每個月加班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但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延長的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五十四小時,每三個月不得超過一百三十八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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