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居住超過30年的房屋,還要繳稅嗎?其實,屋齡並不是免徵房屋稅的依據,也不是房屋免徵之標準,依據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第9款規定,住家用房屋現值在新台幣10萬元以下者,免徵房屋稅,因此不論屋齡多久,只要房屋現值超過10萬元,都要課徵房屋稅。 全站熱搜創作者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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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訂閱 取消訂閱 房地稅務房地稅務報導:MyGoNews方暮晨 | 日期:2019-11-09 是否屋齡超過30年,就不用繳納房屋稅呢? 新聞摘要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近日有民眾詢問,是否屋齡超過30年,就不用繳納房屋稅呢?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課徵除屋齡折舊率外,還要視房屋現值及使用情形而定。另外桃園市住家房屋現值免徵標準為10萬3千元……。如您的房屋同時符合「住家用房屋」及「房屋現值在新台幣10萬3千元以下」二個要件,即可免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舉例說明,例如屋齡30年的住家用房屋,現值折舊30年還超過10萬3千元,仍應課徵房屋稅;但屋齡10年的住家用房屋,其現值已折舊至10萬3千元以下,則可免徵房屋稅。如果房屋現值10萬3千元以下同時供住家及非住家使用,非住家部分仍應按適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僅住家部分可免徵房屋稅。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桃園市住家用房屋現值在10萬3千元以下者,該局會主動辦理免稅,但未來房屋如有使用情形變更(如供營業、診所、補習班等使用),或房屋增建增加房屋現值時,仍將依規定課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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