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 日期: 2002-04-18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Show
(四)實行抵押權時應否提出證明文件 普通抵押權需有債權擔保之不動產,始能成立,因此抵押權人申請拍賣時,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已登記且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法院即可准許拍賣;而最高限額抵押權是不特定債權,因此抵押權人申請拍賣時,應提出債權證明文件。 房貸抵押是什麼? 目前銀行所提供的借款契約,因內容涵蓋了房屋借款、保證債務及信用貸款, 抵押權分類 『最高限額抵押權』 因此,如果依照目前銀行所採取的的這種方式,即使當借款人已繳清房屋貸款, 所以在申請購屋貸款時,應注意下列幾點: 二、借款契約的借款期間除了需要瞭解借款期限的權利外,應特別注意是否有未到期前提前清償的違約條款。 三、抵押擔保設定的期間及塗銷條件一般抵押權擔保債權的範圍,多是在借貸契約內規定, 『一般抵押權』與『最高限額抵押權』比較表 最高限額抵押權一般抵押權
消息來源: https://www.taiching.com.tw/loan/knowledge/knowledge_12 抵押權屬於民法上擔保物權的一種,當債務人向債權人借款時,為了確保債務人會在期限內還款,可以由債務人將自己的財產設定抵押權給債權人(抵押權人),若債務人逾期未還清借款,抵押權人(債權人)就能夠將這筆財產拿去變現。 抵押權的設定對象可以是動產或不動產,關於動產抵押的規定可見於動產擔保交易法§ 15 - 24 ,至於不動產抵押權,則規定在《民法》中,其中又可分為普通抵押權和最高限額抵押權兩種型態。 延伸閱讀:動產擔保有哪些類型?如何設定?3分鐘搞懂動產擔保法! 普通抵押權 v.s. 最高限額抵押權普通抵押權
普通抵押權是指由債務人提供不動產作為擔保,以設定抵押權的方式向債權人借款,若債務人未依約定清償借款,則債權人可以出賣抵押物、或是向法院聲請拍賣。 普通抵押權的擔保債權金額是固定的,例如當初設定抵押權時,約定擔保債權金額為 100 萬元,那麼就表示債務人向債權人借貸的金額為 100 萬元,若債務人依約清償債務,則債權人就可以變賣或拍賣抵押物,再就拍賣抵押物所得的金錢受 100 萬元的清償。 最高限額抵押權
最高限額抵押權和普通抵押權最大的差異在於擔保債權金額並非固定,而是一個可隨債務人需求增減的額度。 舉例而言,若阿明以自己所有的不動產向銀行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額度為 1,000 萬元,那麼在清償期屆至前,阿明可以依自身需求決定要向銀行貸款的金額,只要不超過最高額度 1,000 萬元即可。 如果阿明先向銀行貸款 1,000 萬元,在清償期屆至前已經還了 200 萬元,但之後又有貸款需求,則只要清償期還未屆至,阿明仍然可以再次向銀行借最多 200 萬元,而不需再一次設定抵押權。 讓法律人 APP 幫你實現「法規隨手查自由」!不只是民法!免費的法律人 APP 收錄並定期更新超過 10,000 部全國法規、釋字、判例、座談、大法庭和法律用語!一站搞定你的搜索需求,再也不用開多個瀏覽器分頁了! 結語:本文簡介了抵押權的類型,以及抵押權和最高限額抵押權之間的差異,希望能幫助大家更理解抵押權這個民法上的重要概念!民法抵押權 什麼?你還沒下載過法律人 APP ? 讓我們送你一個禮物, APP 內輸入「SIXCODES」即享 7 天 PRO 體驗! 立刻出發 分享至 Facebook分享至 Line 相關文章民法767條-1分鐘法條解釋,搞懂物上請求權樣態、要件與時效物上請求權是民法重要概念之一,分為三種樣態,你知道是哪三種嗎?有什麼關係?又存在什麼差異呢?就讓法律人娓娓道來... 民法184條-1分鐘法條解釋,搞懂一般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侵權行為是民法最常考的重要概念之一,在現實生活中,也很常聽到發生糾紛後,當事人表示「我的權利被侵害了,為了要求對方賠償而上法院」的說法,那麼,究竟「侵權行為」是什麼意思?又要符合哪些要件才可主張侵權行為呢?讓法律人帶你一探究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