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參與 藝術 的 十 個 關鍵 概念

中文序

當我在七年多前著手撰寫這本書時,可以說是社會參與藝術的黃金時代。當代藝術在八零至九零年代初期歷經了後現代許多藝術家對於機構的批判,以及九零年代關係美學的洗禮,社會參與藝術在當時看來,充其量不過是藝術家試圖將社會與政治批判結合在其作品中的一種作法。但就我的觀察,在911 和美國入侵伊拉克之後,社會實踐在美國的發展倏地成形,「社會互動」從此不再只是名義上的,而必須真實包含觀眾有意義的參與。

廿一世紀的第一個十年中,藝術家們所進行的各式實驗與途徑,也許在日後回顧時,會是社會參與藝術不斷從實踐的錯誤中修正與摸索的關鍵期。

而在歷經這段關鍵期之後,幾位在美國不同藝術校院任教的藝術家們,也開始著手在學院課程中,教授社會參與藝術的可能性。這些藝術家包括了在加州藝術學院(California College of the Arts)創設美國第一所社會參與藝術系所的泰德‧ 普維斯(Ted Purves),在奧勒岡州立大學(Oregoniv 社會參與藝術的十個關鍵概念State University)任教的哈洛‧ 佛烈契(Harrell Fletcher),以及在奧蒂斯藝術設計學院(Otis College of Art and Design)任教的蘇珊‧ 雷西(Suzanne Lacy)等;這些相關系所與課程的建立,加速了社會參與藝術的課程化發展,我也因此穿梭在這些藝術系所之間,試著貢獻一己之力,將實踐經驗轉化為課堂素材,而這本書就是在奧勒岡州立大學,進行社會參與藝術的短期授課時所完成的。

觀察社會實踐在這幾年的迅速演進,是一件極為有趣的事。近年來,社會參與藝術向社會正義與行動主義靠攏,對於將藝術視為一種政治工具的藝術家們,特別具有吸引力。但這本書並不特別關注社會參與藝術在這個面向上的進展,因為在書寫的當下,這樣的思維仍在醞釀當中;然姑且不論社會參與藝術在這幾年的轉向,我相信以章名貫穿全書的十個關鍵概念,或在其之下所探討的對話、合作與評量原則等,即使參照社會參與藝術的現今發展進程,依然十分受用。此外,我有意識地不針對社會實踐的類型或方法,進行框限或評論,無論其本意是政治的、個人的、或是詩意的。是而,這本書的定位,是成為一本探究社會參與藝術「媒材」與「技法」的操作手冊,期望能描繪某些特定社會歷程的特質與結構,以及如何應用其建構特定的社會經驗,提供具體建議。

最後,在本書中文版發行的前夕,我仍舊在思索一個重要問題,即:這本書當中所談論的觀念和歷程,究竟對其他國家和不同的社會脈絡有否助益?過去幾年,我陸陸續續聽到日本、挪威、愛爾蘭、澳大利亞和瓜地馬拉等國家的藝術家與教授,在他/她們的教學現場中成功應用了這本書,這某種程度上或許也回應了我的問題。因此,即使每個社會和文化的脈絡不盡相同,我相信這本書中所提及的若干基礎概念,應能適應殊異情境,協助讀者們找到可行的實踐路徑。

譯序

朝向一個更真實的實踐

閱讀埃爾格拉,實在是一個極具互動性的過程。身兼藝術家與藝術教育工作者的他,遣詞用字不見艱澀卻極具批判力道;曾為文坦然面對自身在「動盪的汎美學校(The School of Panamerican Unrest)」藝術計畫中挫敗與教訓的他,在每一個關鍵概念下信手捻來的案例,無不讓讀者會心。加上他對於社會參與藝術脈絡的綜整,竟回應了我當年在賓州州立大學修習查爾斯.葛羅安(Charles Garoian)課程時的未竟之問(當時的我還無法理解為什麼我的老師要透過行為藝術,進行藝術教育)。每一次的閱讀,都帶來了不同程度的思想鬆綁,彷彿埃爾格拉坐在眼前,真切地與讀者對話。

研究生們對於埃爾格拉的喜愛亦不在話下。年輕敏銳的他/她們,對於藝術圈的現象觀察,也需要相關理論撐持,這也促使我在擔任出版組組長期間,決心簽下本書中文版版權,讓埃爾格拉說起中文,使我們對於當代藝術家的教育性計畫,或如何透過參與式藝術與社群共學,能有更深切的認識與掌握。不過,翻譯之於我,從來就不是機械性的語言切換,它更像是譯者的詮釋與再造;為了避免失準,腦海中第一個浮現的合作對象,就是我心目中對於社會參與藝術,最具實踐與論述能力的瑤華。

在我們倆都有教學、研究、服務以及母職的多重壓力下,翻譯緩如牛步,但也因為這樣的低效作業,我們對於每一章節的推敲,得以反覆論辯。在此,我想針對幾個作為章名的關鍵概念進一步說明。首先是第二章「社群」(community)一詞,我們譯作「社群」而非「社區」,主要是其指涉對象不全然是地域上的社區,而是一群可能有共同地域或價值的人,是以「社群」名之;然而在正文當中,我們也以「社區/群」做為權衡譯法。其次則是「行為」(performance)一詞,我們回到社會參與藝術的發展脈絡,追溯其與行為藝術之間的關係,選擇以「行為」而非「表演」,作為第七章章名。第八章章名「文件」(documentation),則從「文件展」(documenta)演繹而來,除了以「文件」說明紀錄(在社會參與藝術中)的重要性與多樣性,也以文件展中,去中心化的、回顧性質的、教導啟發的特質,回應社會參與藝術。而第九章章名「跨教育學」(transpedagogy),則是我們感到最為棘手,卻不得不然的命名。埃爾格拉在本章當中,提出「跨教育學」一詞,說明社會參與藝術的展演性、知識性與轉化性,需透過融貫藝術與教育領域達成,但埃爾格拉語境中的trans,實在很難在中文裡找到精準的對位,是以「跨」名之,保留我們對此一教育學的想像空間。

譯序

參與的現場,微光

在抵達「社會參與藝術」這個命名之前,臺灣經歷過「戶外裝置藝術」、「行為藝術」、「公共藝術(民眾參與)」、「藝術介入」、「社區/社群藝術」等各種具「參與」性質的藝術實踐;戶外裝置藝術湧現於政治解嚴後,挑戰空間運用的方式、尺度,及藝術家對抗政治權威的批判;倡議民眾參與的公共藝術、社區藝術和藝術介入,則與民主價值和公民意識發展,息息相關。這些藝術的在地實踐各有其脈絡,但並不見得全部屬於本書範圍,埃爾格拉《社會參與藝術的十個關鍵概念》提供了描繪社會參與藝術的關鍵在於「社會實踐」。

「社會實踐一詞模糊了社會參與藝術所屬的『藝術』領域」。──埃爾格拉

藝術家的角色在社會參與藝術計畫中被削弱,帶來藝術家自身角色認定的危機,「是不是應該放棄藝術而成為專業的社區組織者、行動主義者、政治份子、民族誌工作者或社會學,才更能有所貢獻。」但也為其他領域提供了跨入藝術領域的路徑,「藝術工作者」成為描繪社會參與藝術推動者較貼切的稱謂,但這並不意味藝術家的稱謂或角色須被取代,只是多重角色的肯認,創造出更加細緻入微(而且誠實)、攜手合作的創作者和觀眾此消彼長的關係。也就如羅蘭‧ 巴特所說:創作者是多樣性的,而且不斷地受惠於他人。

社會參與藝術既以啟動創作者以外其他人的涉入參與為定義,辯論藝術家種菜究竟是不是藝術,其實就不是本書意圖為藝術家提出辯護或為觀眾進行藝術教育的首要目的。我在寶藏巖推動國際藝術村籌備工作時,以公共藝術作為一種啟動文化治理的方法,曾經邀請藝術家周靈芝與回住的社區居民一同整地種菜,藝術家放掉「既有」、「擅長」的藝術技能與知識,向社區居民學習種菜的方法,向生態工作者討教堆肥製作的技術,「生態農園」創作計畫過程的描述曾經被我以文字「紀錄」,翻譯埃爾格拉「定義」、「合作」、「文件」、「去技能化」等篇章時,記憶如跑馬燈般回想起諸種執行的情景,試想,如果當時有埃爾格拉這本書,作為實踐現場參照對話的對象,或許扭轉晦暗碰壁的作法會早些浮現!《社會參與藝術的十個關鍵概念》是一本以實踐者為對象的基礎入門書,書中所列一到十章並不意味著「操作流程」、或順序,每個章節都可各自獨立存在,回應實踐者現場的躊躇,所以建議讀者可以依照自身面對的情境,困擾你/妳的問題,以任何一章為起始,挑選閱讀。

對觀眾的思考與探討,幾乎是企業、行銷、管理、治理等全領域的議題,談社會參與藝術的「參與者」,埃爾格拉以「多層次的參與結構」拉出一個極富啟發性、寬闊的討論基礎,而「先創造,而後再考慮觀眾」,不只是藝術家這類創作者的想法,這樣的做法也存在於許多創新導向的工作者中,關心觀眾研究、社群建構的讀者可以仔細閱讀「社群」一章,將驚艷於作者的辯證分析:「觀眾……之所以會出現,是因為他/她們在我們的作品中辨識出自己……」但自我辨識的發展非靜止、停滯,只提供觀眾固定的服務,未與建造它們的社群持續演化,反倒會帶來社群的蛀蝕或解散。社會參與藝術計畫雖在理論上是對廣大公眾開放,但實際上所服務的仍是非常特定的觀眾群。埃爾格拉務實的指認所謂追求肯認的核心迴圈為:(一)直接相關的參與者和支持者、(二)藝術圈、(三)整體社會,例如政府組織、媒體等其他可能含納吸收此一計畫理念或面向的組織系統。

我從藝術行政現場轉入教育現場,觀察到改變對世界的理解與改變世界結構有著相近的效用,埃爾格拉在「跨教育學」一章對基進教育的提示,讓我相信,這本工具書提供的「微光」,即便現場不同因而對應的策略自有殊異,然而人們可以通過自我解放來改變權力關係,從而實現改變整體社會的目的,也就是個體應改變慣常思維和行為方式,在積極富有創造性和想像性的實踐中創造自己的「處境」。

蘇瑤華
新莊,2018 年1 月

  1. 首頁
  2. 教育

社會 參與 藝術 的 十 個 關鍵 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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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參與藝術的十個關鍵概念

  • 編/著/譯者 / 吳岱融,蘇瑤華譯
  • 出版機關 /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 出版日期 / 2018-01
  • 主題分類 / 教育
  • 施政分類 / 文化創意產業
  • ISBN / 9789860546828
  • GPN / 1010700017
  • 頁數/張數/片數 / 108
  • 裝訂 / 平裝
  • 定價 / NT$ 280
  • 9 折優惠價 / NT$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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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的目的在於提供社會參與藝術領域的實踐者一本自己的「媒材與技法」參考書,它可以幫助綜整未經梳理散漫的實踐、結構完整的教學法,以及日常脈絡的生活處境等不同型式的實際案例,導出具體的知識、經驗以及結論。希望藉由書中幾個在社會領域使用藝術的實際案例,討論社會參與藝術的理論辯證,及此一概念的成功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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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社會?怎樣藝術?──讀《社會參與藝術的十個關鍵概念》

     上稿時間:2019/11/20   
    撰稿人:編輯部     編撰:編輯部

    社會 參與 藝術 的 十 個 關鍵 概念

    由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出版的《社會參與藝術的十個關鍵概念》,是藝術家保羅‧埃爾格拉(Pablo Helguera)以行為藝術、教育學、社會學、民族學、語言學、社區/群與公共實踐的歷史,為社會參與藝術領域的實踐者提供的「媒材與技法」參考書。本書的高度可讀性絕對是任何有意教授或學習社會參與藝術的人的必備讀物。

    2011日本311海嘯浩劫過後,岩手縣大槌町的海邊立了一座「風之電話亭」,老式的輪盤電話並未接上電線,然而這些年來,仍有許多災後留下來的居民走進電話亭,向話筒裡的故人輕訴思念的話語。這座電話亭是由當地一位園藝家佐佐木格所設立,原先是自己為了向逝去的親人表達思念之情。震災後,他開放給大眾使用,電話線無法傳達的話語,就讓風來帶走吧。



    △ 2017世界公視大展精選Best of INPUT【風啊!請傳達我的思念】預告(影片來源:INPUT 2019)。

      風之電話亭不是大部分人所認知的藝術品,佐佐木格應該也不會認為自己做了一項與藝術相關的工作,但電話亭以及它所具有的概念,與當地居民的經驗緊緊連結在一起,讓災難後破碎的社群和個人,獲得凝聚的力量,也重新開啟自我的對話。八○、九○年代後,當代藝術在創作者的社會實踐中,逐漸形成一種參與式的「社會參與藝術」(Socially Engaged Art),其最為關鍵的作用,即是建立社群之間的聯繫。然而社會參與藝術究竟是一種藝術形式或是一種社會工作,在許多人眼中大概難以區分,就連藝術家自己可能也發生過質疑。出生於墨西哥的美籍藝術家保羅‧埃爾格拉Pablo Helguera)於是寫作這本《社會參與藝術的十個關鍵概念》(Education for Socially Engaged Art: A Materials and Techniques Handbook),希望協助釐清「社會參與藝術」的定義與觀念,並提供更真實可行的實踐路徑。

     總括來說,社會互動是任何社會參與藝術中不可或缺的核心;其次,社會參與藝術是一個介於藝術與非藝術之間的混合、多領域活動,並可能永遠處在一個曖昧不明的狀態;最後,社會參與藝術是建立在真實(而非想像或假定)的社會行動之上。

     如埃爾格拉的定義所述,「社會參與藝術」的身分始終處於曖昧不明的狀態。當西方藝術在1960年代走進了後現代(Postmodernity),那個年代也正是社會運動風起雲湧的時代,藝術家的創作愈來愈試圖與社會連結,創造更多的對話。例如強調「現場」的行為藝術(Performance Art)、偶發藝術(Happening),偏向靜態展示的公共藝術(Public Art),或是以地區發展為導向的社區藝術(Community Art),都或多或少需要與社會、人群的互動才能成立。而介於之間的社會參與藝術則更強調觀眾的反饋,將「參與」本身視為藝術完成的一部分。因此,社會參與藝術的計畫必須預想特定的觀眾群,甚至深入了解它的觀眾群。埃爾格拉在書中提到「社會參與藝術之所以成功,是由於它建立了社群之間的聯繫。」不論是「有名無實的參與」、「被引導的參與」、「創意的參與」或「合作的參與」;抑或從另一個面向來看,又區分為「自願性參與」、「非自願性參與」或「不自覺參與」。若要討論、評斷社會參與藝術的成果,將無法脫離觀眾或說社群的參與程度、反應與回饋。

    於是,社會參與藝術面對藝術界內部的提問與挑戰:若藝術家所希望的是透過合作計畫與他人一起工作,甚至將創造性的工作交付到參與者手上,為了是幫助參與者或所處的社群(例如前述災後重建、心理療癒或地區發展、賦權的案例),是否有必要將其歸類為一種藝術形式?埃爾格拉認為社會工作雖然與社會參與藝術看起來相似,但卻有目標及手段上的區別:「社會工作是一項以價值觀作為基礎的專業,它有著一套信念和系統的傳統,希望改善人性、支持社會公義……等等。相對的,藝術家雖然可能支持相同價值,但為了引發群眾的反思,他們會選擇嘲諷化、問題化、甚至強烈化議題張力的手法,進行創作。」此外,社會參與藝術還具備社會工作所欠缺的雙重功能:「社會參與藝術並非僅為了社區提供服務,而是在文化史的脈絡下,以『行動』作為象徵性的論述,並將其導入更大的論戰中。」例如由吳瑪悧所策劃,自2009年開始的「樹梅坑溪環境藝術行動,長達四年的時間,對於社區參與者而言,是利用命名一條被汙染的河流,來重新連結社群內部人與人的關係;但整個藝術行動更是向台灣社會傳達一種新的生活藍圖,去思考土地利用的倫理,如何與日常生活緊密結合。


    △   吳瑪悧及竹圍工作室︱樹梅坑溪環境藝術行動(影片來源:竹圍工作室)。

    因此,埃爾格拉特別重視社會參與藝術中的核心媒介──對話。他並從「內容的明確性」及「形式的明確性」兩個變項中,將「對話」的類型劃分出四個象限:愈開放、無特定主題的對話,愈接近日常生活的對話;反之,愈封閉、具特定主題的對話,則愈接近演講與劇場。上述的分類,並不意謂著其中一種類型可以代表社會參與藝術的運作方式,事實上,藝術計畫時常藉由在不同模式之間遊走來製造出論述,例如腦力激盪、辯論以及自由對話。而藝術家的作用,便是打造出這樣的空間,並引導參與者進行不同模式的對話。在一場社會參與藝術中,藝術家不應對於社群的決定與利益全然順從,放棄了其創造批判性對話的責任,否則便流於單純的社會工作,僅處理既有的問題,而未能產生更多的思考。

    埃爾格拉接下來分別從「合作」與「對抗」兩個面向討論社會參與藝術可能遭遇的情況,合作並不比對抗來的簡單,前者意味著更多的協商與討論,而後者則可以是短時間的衝擊或象徵性的態度。本書最後探討社會參與藝術在行政制度下的困境以及在教育領域中所需要的改變。藝術成果的總結,若不透過藝術品或表演本身,多是以文件展覽來呈現,然而對於參與式的社會實踐而言,「展覽」這樣的形式不論對於行政機關或觀眾而言,他們所看到的僅是經驗的再現,而不是經驗本身,使得社群外的人很難參與到過程中。另一方面,埃爾格拉認為藝術形式與技藝應是為概念而生,而非反過來使概念替其服務,他批評傳統教育現場太過侷限於專業本身,但藝術知識不應只是認識藝術作品,而可以是認識世界並向世界學習的工具。

    災後的社會參與藝術在台灣也多有實踐。早期成功的例子有差事劇團921地震後進入台中石岡災區,以戲劇的方式讓當地社區婦女參與工作坊,並在緊繃的重建過程中展開自我身心的對話,進而成立「石岡媽媽劇團」至今。2009年的八八風災後,也有高雄社大主持的「重建生活‧藝術行動」,由多組不同的藝術家駐村於甲仙、小林、荖濃社區,以藝術陪伴的方式重新建立居民之間的對話。除了與災區重建相關的計畫之外,近年來在公部門的推動下,社區營造愈來愈朝向與藝術連結,然而在藝術介入的過程中,藝術家如何與居住的社區及當地社群互動,激盪出更具創造力的對話,便成為公部門與藝術家之間共同的課題。

    埃爾格拉的這本《社會參與藝術的十個關鍵概念》,從釐清最初的定義與概念出發,言簡意賅地說明了這項當代藝術社會實踐的操作準則與方法,足以成為任何有意從事社會參與藝術的人,藉以反覆參照的實用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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