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 人身保險業辦理 以外 幣 收 付 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應具備資格條件及注意事項 規定 人身保險業 可 辦理 下列 何 種 外幣

陳筱文>試卷(2020/05/26)

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題庫 下載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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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保險期間超過一年之人壽保險契約,其最低責任準備金之提存,95年1月1日起訂定之 契約,其純保險費較20年繳費終身保險為大者
(A)採20年滿期生死合險修正制
(B)採20年繳費終身保險修正制
(C)採1年定期修正制
(D)採25年滿期生死合險 修正制。

2.52 若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於年金累積期間內附有保證利率,於利率保證期間內應比照
(A) 利率變動型人壽保險最低責任準備金計算方式
(B)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費率相關規範所 定方式
(C)年金保險費率相關規範所定方式
(D)人身保險業就其經營萬能保險業務應 提存之各種準備金規範之附保證利率的萬能保險責任準備金計算方式 計提責任準備金。

3.53 若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於年金累積期間內附有保證利率者,於
(A)累積期間前三年
(B)其他非利率保證期間
(C)年金累積期間內
(D)利率保證期間內 應比照人身保險 業就其經營萬能保險業務應提存之各種準備金規範之附保證利率的萬能保險責任準備金計 算方式計提。

4.54 若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於年金累積期間內附有保證利率者,於利率保證期間內應比照人身 保險業就其經營
(A)不分紅人壽保險
(B)萬能保險
(C)分紅人壽保險
(D)利率變 動型壽險 業務應提存之各種準備金規範之附保證利率的萬能保險責任準備金計算方式計 提。

5.55
(A)以外幣收付之投資型人壽保險
(B)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年金保險
(C)以外幣 收付之投資型年金保險
(D)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壽保險 於年金累積期間屆滿時將 連結標的全部處分出售,並轉換為一般帳簿之即期年金保險者,得約定以新臺幣給付年 金。

6.56 95年3月14日金管會保險局及保險事業發展中心就開放外幣傳統型保單與中央銀行外 匯局交換意見,中央銀行表示在下列哪些配套措施下,可正面考量開放外幣傳統型保單: A、風險充分告知 B、金融業跨業經營 C、保險費收取方式 D、各類外幣商品稅賦公平
(A)ACD
(B)BCD
(C)ABC
(D)ABD。

7.57 人身保險業可辦理以何種幣別收付之非投資型健康保險業務A、美元B、歐元C、澳幣 D、人民幣
(A)AB
(B)ABCD
(C)ABC
(D)A。

8.58 人身保險業經營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險種以下列何者為限,並須經中央 銀行許可:A、人壽保險 B、年金保險 C、健康保險 D、傷害保險
(A)AB
(B)A BCD
(C)ABC
(D)A。

9.59 人身保險業辦理以人民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商品,其繳費年期應至少幾年以上
(A)5年
(B)4年
(C)3年
(D)6年。

10.60 人身保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健康保險之給付項目,以下列何者 為限:A、豁免保險費 B、一次性給付之癌症疾病 C、一次性給付之重大疾病或特定疾 病 D、一次性給付之失能
(A)A
(B)ABCD
(C)AB
(D)ABC。

11.61 中央銀行於96年3月12日函復金管會,原則同意開放外幣非投資型保險業務,下列哪 些事項應配合辦理:A、確實要求保險業對其涉及之匯率風險充分告知 B、可以辦理外匯 匯兌 C、除保單質借外不得以保費收入辦理外幣放款業務 D、開辦本項業務之相關統計 資料,應按月提供中央銀行參考
(A)AD
(B)ACD
(C)ABCD
(D)BC。

12.62 中央銀行於96年8月份首次核准人壽保險公司得辦理以外幣收付之投資型保險單為質之 外幣放款業務,惟質借金額
(A)以保單帳戶價值兩成為上限
(B)以純屬保險部分之保 單價值準備金兩成為上限
(C)以純屬保險部分之保單價值準備金五成為上限
(D)保單 價值準備金五成為上限。

13.63 依「人身保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應具備資格條件及注意事項」規 定,人身保險業可辦理:A、美元 B、歐元 C、日幣 D、澳幣 E、人民幣 之非投資型 健康保險業務
(A)ABCDE
(B)ABDE
(C)ABCD
(D)ABCE。

14.64 金管會已開放哪幾種外幣計價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商品:A、美元 B、澳幣 C、歐元 D、人民幣
(A)ABCD
(B)A
(C)AC
(D)ACD 計價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商 品。

15.65 金管會檢送予中央銀行之「開放外幣傳統型保險業務建議方案」,其中風險充分告知提出 哪些配套措施:A、加強業務員教育訓練 B、充分揭露資訊 C、告知匯率變動風險 D、 注意保險公司之適合性
(A)BCD
(B)ABD
(C)ABC
(D)ABCD。

16.66 保險業經營以外幣收付之投資型保險業務及外幣收付之投資型年金保險,於年金累積期間 屆滿時轉換為一般帳簿之即期年金保險,得約定以新臺幣給付年金者,須分別經
(A)中 央銀行
(B)金管會
(C)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
(D)保發中心 之許可。

17.67 為提供消費者更多元外幣保險商品選擇,以滿足外幣保險保障需求,金管會於103年1 2月30日修正「人身保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應具備資格條件及 注意事項」第4點,開放              為人身保險業得經營之業務範圍。
(A)人壽保險
(B)傷害保險
(C)年金保險
(D)健康保險

18.68 配合兩岸貨幣清算機制之建立,為提供國人多元保商品及資產配置選擇,金管會修正人身 保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應具備資格條件及注意事項於102年12月 20日開保險業辦理
(A)美元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商品
(B)澳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 身保險商品
(C)人民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商品
(D)台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 險商品。

19.69 行政院金管會於94年11月22日修正「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16條,增列 「以外幣收付之投資型年金保險,於年金累積期間屆滿時將連結投資標的全部處分出售, 並轉換為一般帳簿之即期年金保險者,得約定以新臺幣給付年金」,開放
(A)保險業經 營以外幣收付之投資型保險業務
(B)以外幣收付之投資型年金保險,得約定以新臺幣給 付年金
(C)以外幣收付之投資型保險單為質之放款業務
(D)以新臺幣收付之投資型保 險業務。

20.70 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契約,其對應之一般帳簿資產有何規定
(A)不得兌換新 臺幣,且其資金運用仍應依保險法第146條之4規定辦理
(B)不得兌換新臺幣,且其 資金運用不受保險法第146條之4規定限制
(C)得兌換新臺幣,且其資金運用不受保 險法第146條之4規定限制
(D)得兌換新臺幣,且其資金運用仍應依保險法第146 條之4規定辦理。

21.71 「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除但書規定者外,訂立投資型保險契約時, 保險人與要保人就保險費、保險給付、費用及其他款項
(A)不得約定收付幣別
(B)得 約定收付幣別,且不得於新臺幣與外幣間約定相互變換收付之幣別
(C)得約定收付幣別 ,且不得於外幣間約定相互變換收付之幣別
(D)得約定收付幣別,且得於新臺幣與外幣 間約定相互變換收付之幣別。

22.72 下列哪一個問題選項有勾選「是」者,表示未來有外幣健康保險需求,是以外幣收付之非 投資型健康保險適合的銷售對象
(A)過去曾購買以外幣計價之保險商品或各類投資工具
(B)保險金受益人居住於國外
(C)未來有海外經商、出國留學或到國外長住、養老、 生活之規劃
(D)未來要在國外置產。

23.73 下列哪些契約不得與以歐元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契約辦理契約轉換?A、新臺幣收付 之投資型保險契約 B、歐元收付之投資型人身保險契約 C、新臺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保險契約
(A)ABC
(B)BCD
(C)ABD
(D)AC。

24.74 以下何者是以歐元收付之非投資型人壽保險適合的銷售對象
(A)退休後規劃到日本長 住、養老、生活或旅遊者
(B)保險金受益人居住於法國者
(C)未來要在加拿大置產者
(D)末來子女打算到美國留學者。

25.75 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契約與
(A)外幣收付之人身保險契約,不得辦理契約轉 換
(B)新臺幣收付之人身保險契約,不得辦理契約轉換
(C)新臺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保 險契約,得辦理契約轉換
(D)新臺幣收付之投資型保險契約,得辦理契約轉換。

26.76 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契約與A、新臺幣收付之投資型保險契約B、外幣收付之 投資型人身保險契約C、新臺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保險契約D、外幣收付之人身保險契約
(A)AB
(B)ABC
(C)BD
(D)AC 不得辦理契約轉換。

27.77 以美元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契約與
(A)美元收付之投資型人身保險契約
(B)歐元 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契約
(C)新臺幣收付之投資型人身保險契約
(D)新臺幣收付 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契約 得辦理契約轉換。

28.78 以美元收付之非投資型保險,其對應之國外投資資產不得進行下列何者兌換
(A)將美元 國外投資資產兌換為新臺幣資產
(B)將美元國外投資資產兌換為歐元資產
(C)將英鎊 國外投資資產兌換為美元資產
(D)將歐元國外投資資產兌換為英鎊。

29.79 以歐元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契約與:A、新臺幣收付之投資型保險契約 B、美元收付 之投資型人身保險契約 C、新臺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保險契約 D、歐元收付之投資型人身 保險契約 ,不得辦理契約轉換
(A)BCD
(B)ABC
(C)ABD
(D)ACD。

30.80 下列哪些契約不得與以美元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契約辦理契約轉換:A、新臺幣收付 之投資型保險契約 B、美元收付之投資型保險契約C、新臺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保險契約 D、以上皆可
(A)ABC
(B)AC
(C)ABD
(D)ACD

31.81 依「保險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以外幣收付之
(A)投資型年金保險
(B)非投資型人壽保險
(C)投資型人壽保險
(D)非投資型年金保險 累積期間屆滿 時轉換為一般帳簿之即期年金保險,得約定以新臺幣給付年金,並由保險業依外匯收支或 交易申報辦法等有關規定辦理結匯。

32.82 依保險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以外幣收付之保險,其相關款項
(A)得 以外幣收付
(B)均不得以新臺幣收付
(C)均不得以外幣收付
(D)得以新臺幣收付。

33.83 要保人購買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的目的為多元資產配置,且符合哪些情況,為 本保險適合的銷售對象:A、目前有國外股票 B、過去曾購買以新臺幣計價之各類投資工 具 C、目前持有外匯存款 D、目前有外國股票
(A)ABCD
(B)AB
(C)ACD
(D)BCD。

34.84 訂立投資型保險契約時,保險人與要保人
(A)得約定保險費、保險給付、費用及其他款 項收付之幣別,且不得於新臺幣與外幣間約定相互變換收付之幣別
(B)得約定保險費、 保險給付、費用及其他款項收付之幣別,且得於新臺幣與外幣間約定相互變換收付之幣別
(C)得約定保險費、保險給付、費用及其他款項收付之幣別,且不得於外幣間約定相互 變換收付之幣別
(D)不得約定保險費、保險給付、費用及其他款項收付之幣別。

35.85 辦理人身保險外幣保單再保險業務,哪兩人應約定再保費及再保賠款等相關款項收付之外幣幣別,不得以新臺幣收付,亦不得約定新臺幣與外幣或各幣別間之相互變換
(A)保險人與被保險人
(B)再保險人與原保險人
(C)保險人與受益人
(D)保險人與要保人。 .

36.86 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之保險費的交付,由要保人以:A、外匯存款 B、結購外 幣 C、外幣現鈔 D、新臺幣 ,匯入保險公司指定之外匯存款戶
(A)ABC
(B)A
(C)AB
(D)ABCD。

37.87 「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18條第3項規定,以外幣收付之投資型保險契約,保險 人應與要保人事先約定收付方式,且以
(A)親赴保險業櫃檯辦理
(B)外匯存款戶存撥 之
(C)由業務員前往收取
(D)新臺幣存款戶存撥之 但依第1項但書規定辦理以新臺 幣給付年金者不在此限。

38.88 凡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相關款項之收付均以外幣收付,匯率風險由
(A)保險 人
(B)要保人或受益人
(C)被保險人
(D)要保人及保險人 負擔。

39.89 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因存款或匯款所產生之各項費用,各銀行收費標準不同 ,各項費用之歸屬
(A)全數由要保人負擔
(B)由保險公司與要保人於保險契約中約定
(C)全數由保險公司負擔
(D)由保險公司與要保人平均分攤。

40.90 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要保人或受益人可能於以下何種情況面臨因外幣與新臺 幣兌換之匯率風險
(A)以外幣現鈔繳納保險費
(B)保險公司將生存保險金匯入外匯存 款戶
(C)將保險公司退還之外幣保險費,從外匯存款戶中提領兌換為新臺幣
(D)以外 匯存款繳納保險費。

41.91 以新臺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保險與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保險有何不同
(A)匯款費用之負 擔
(B)保險相關款項收付方式
(C)匯率風險的承擔
(D)以上皆是。

42.92 保險公司以外幣經由外匯存款戶給付予受益人保險金額或給付要保人有關保險單相關款項 後,受益人或要保人如果想將外幣兌換成新臺幣,則可能因何者之不同,而產生匯兌損益
(A)責任準備金利率
(B)保險費率
(C)兌換匯率
(D)險種。

43.93 要保人購買一個生存保險,保險金額10萬美元,訂約時新臺幣對美元之匯率為31,十 五年後保險公司給付生存保險金時,新臺幣對美元之匯率為30,受益人將美元兌換為新 臺幣,以下何者正確
(A)會產生匯兌損失新臺幣10萬元
(B)美元升值
(C)會產生 匯兌利益新臺幣10萬元
(D)新臺幣貶值。

44.94 要保人購買一個定期壽險,保險金額10萬美元,訂約時新臺幣對美元之匯率為31,五 年後被保險人身故,保險公司給付死亡保險金時,新臺幣對美元之匯率為30,受益人將 美元兌換為新臺幣,以下何者正確
(A)會產生匯兌損失新臺幣10萬元
(B)美元升值
(C)會產生匯兌利益新臺幣10萬元
(D)新臺幣貶值。

45.95 訂立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契約時,保險費、保險給付、費用及其他款項之收付 ,保險人應與要保人事先約定
(A)以外匯存款戶存撥
(B)以新臺幣存款戶存撥
(C) 由業務員前往要保人指定地點收付
(D)親赴保險公司辦理收付。

46.96 新臺幣對美元之匯率由33變為31,表示原1美元可兌換新臺幣33元,變為1美元僅 可兌換新臺幣31元,表示
(A)美元部位有匯兌利益
(B)新臺幣升值
(C)新臺幣貶 值
(D)美元升值。

47.97 壽險業辦理澳幣及歐元計價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商品相關業務時,仍應確實瞭解保戶未來 有:A、外幣需求 B、承受利率風險能力 C、承受匯率風險能力 D、承受市場風險能力
(A)A
(B)AC
(C)AB
(D)AD。

48.98 壽險業辦理澳幣及歐元計價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商品相關業務時,銷售該等商品時,仍應 確實瞭解保戶未來有外幣需求與承受匯率風險能力,充分向保戶揭露:A、該等商品所涉 匯率風險 B、商品幣別所屬國家之政治及經濟變動風險 C、保險費收取方式 D、匯款費 用之負擔及其他攸關保戶權益之重要事項,並應建立商品適合度政策,俾依保戶風險之承 受度提供適當商品
(A)AC
(B)BD
(C)BC
(D)ABCD。

49.99 「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申報原則
(A)採大額申報制
(B)採自願申報原則
(C) 採強制申報制
(D)採誠實申報制。

50.100 「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係依據
(A)中央銀行法第35條
(B)管理外匯條例第6 條之1第1項
(C)管理外匯條例第19條之1
(D)管理外匯條例第20條 規定辦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