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名股東之風險如何完全去除?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您如果只是担任该公司的挂名监事,不做法人也不做股东,那您是不会存在任何风险的。 监事,其实就是股份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也被称为“监察人”。 监事的主要岗位职责就是负责全公司的监督、检查、考核。原则上来说,监事的权限最主要的就是受监事会主席委托,行使对全公司的监督、检查、考核管理,并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 监事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通常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若监事任期届满,公司可以召集股东大会进行补选,连选则可以连任。若监事任期届满且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监事的主要职责范围包括以下几点: 1、对公司的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2、负责对各级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3、负责股东会决议交办其他重要工作。 4、负责对各部门管理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5、检查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和查阅公司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 6、负责对各驻外机构管理进行检查、监督。 7、允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8、要求执行公司业务的董事和经理,报告公司的业务情况。 9、对公司发生的问题提出质疑。 10、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 11、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会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时,允许其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师帮助复审。 12、监督董事、经理等管理人员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 由此可见,一家公司的“监事”,拥有较大的权限,也对公司的合法运作负有极为重要的监督责任,但是只要不是该公司的法人或股东,挂名监事就不会有任何风险。 以上回答,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到您 如果您对此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我们共同探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