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扣薪 換工作

找工作時,該如何解決扣薪命令的問題?

扣薪命令確實會影響工作,只不過並不需要因為如此就放棄正常工作的管道,這只會讓自己的工作能力受到限縮,無法發揮自己的專長來賺取更多的收入。領現金的工作並非是負債後的唯一選項,雖然不會因為扣薪命令而失去工作,但是這與自己的專業領域將會有所差異,對於未來的發展將會受到限制。除非真的找不到與自己專業有關的工作,否則大可不必將領現金的工作當成求職時的唯一目標。

扣薪命令在換工作之後,公司早晚都會收到,這是必然的結果。如何讓老闆在收到扣薪命令之後,仍然願意留住您這位員工,這便是主要的重點。到職後與扣薪命令的送達,將會有一段相當的時間差,如何在這段期間表現得比其他人更積極、表現得更為出色,便是必須要努力的目標。雖然在工作上會比別人辛苦,但是總比不在專業領域上來得強,如果能夠讓老闆欣賞您的工作表現,對於扣薪一事也將會得到諒解。

一般大企業的老闆並不會注意到員工的表現,所以對於扣薪的員工通常會較為排斥,但是也不能因為員工受到強制扣薪而任意解雇,所以仍然可以在求職時列為考慮,等到公司真的解雇之後再說。部分的大企業會在應徵員工時,要求註明財務狀況,以作為錄取與否的考量,如果遇到這種狀況時,則可以考慮「死馬當活馬醫」,反正也沒什麼損失。

而中小企業的老闆與員工接觸的機會比較多,工作表現也比較會受到老闆的重視,尤其是剛創業的企業家,需要的是具有衝勁、企圖心的工作伙伴。因此,對於工作表現上會要求比較多,如果符合老闆的要求時,扣不扣薪其實也並不是那麼重要,畢竟薪水還是要給,只不過分成二份而已。因此在求職時,不妨可以考慮剛成立的企業,以工作表現來換取老闆的體諒。

財務狀況可能會影響到求職的範圍,相對的也會延長找工作的時間,只要瞭解這樣的情況,就不需要在求職時過於急切,以致於讓自己產生不必要的壓力。仔細思考自己可以做的工作範圍,並將以往沒興趣的工作也一併列入求職時的考量,求職的範圍也就會寬上許多,工作的選擇性也會比較多。

領現金的工作比較沒有發展性,但工作收入會比較穩定,不會受到扣薪命令的影響,這是這一類型工作的好處。在找不到適合自己專業領域的工作時,其實也是個不錯的選擇,只不過不需要在一開始就將領現金的工作設定為求職的首選,以免讓自己因此而劃地自限。非常時期有非常的做法,先維持固定的工作收入來穩定自己的生活,再設法解決債務問題,以便排除工作受到扣薪命令限制的情況。

投入創業市場也是個不錯的選項,也不會受到扣薪命令的困擾,在自己可以掌控運作模式的情況下,發揮自我能力的自由度也相對的比較高。況且,投入創業市場後,隨時都會有現金收入,應付每天的生活開銷也不會是問題,雖然創業維艱,但起碼是一個嶄新的開始,不會讓自己停滯在原地打轉。不過,創業有一定的風險,這是必須事先考量的,不能急就章的貿然開始,否則將會適得其反。

強制扣薪 換工作

強制執行扣薪該怎麼辦?最近經常接到民眾著急詢問,收到銀行催收電話、催告函或法院強制扣薪公文,很擔心自己若是被強制執行法扣薪,會無法保留最低生活費,甚至扶養不起親屬。

其實法院強制扣款計算和規定有邏輯可循,只要掌握幾項原則,就能讓你不再只是當個任人宰割的羔羊,就讓優利貸專家來告訴你2023法院強制執行扣薪的規定吧!(2022年12月 更新 update)

強制執行扣薪問題快速導覽區

  • 什麼是法院強制扣薪
  • 強制執行扣款時間要多久
  • 如何查詢自己被強制執行?
  • 法院強制執行扣薪規定有哪些?
  • 強制執行法扣薪是怎麼計算的?
  • 為什麼我都沒收到通知,反而是公司告訴我被法院強制執行扣薪了?
  • 如何解除強制扣款?能提出 強制扣薪異議 留住薪水嗎?
  • 被強制扣款怎麼解

 
 

什麼是 法院強制扣薪?

所謂法院強制扣薪,大致可分為兩種,扣薪水及扣存款。簡單來說,債務人欠錢沒還,銀行透過法院公權力介入(即強制執行程序),直接向債務人上班的公司收取債務人每月應領之薪水,就是法院強制執行扣薪(即強制扣款)。
另一種向債務人有存款的銀行或郵局收取存款,就是法扣存款。所以,收到強制執行法扣薪命令時,要先確認是扣薪水或是扣存款

強制扣薪 換工作

強制執行扣款時間 要多久?

一、扣薪水

薪水屬於繼續性給付之債權,所以只要債務人還在同一家公司工作,執行法扣薪命令會一直有效,債權銀行每月都可以向公司領取扣薪款項

二、扣存款

法扣存款的效力只有當天有效,銀行或郵局收到存款扣押命令時,會查詢當日債務人的帳戶有沒有存款,不管戶頭內有沒有錢,執行強制扣款命令的效力只有當天有效,所以之後再將錢存入帳戶(PS通常是不會再存錢進去了),也不會被扣住。

※ 法院強制扣款查詢小技巧 ※
債務人一開始逾期繳款,銀行就會先行抵銷債務人在自家銀行內的存款,之後仍然不繳錢,才會開始扣押債務人的薪水及其他銀行的存款。
所以法院強制扣款查詢的方法,就是當存款被抵銷時,要有所警覺,是否要趕快做債務協商或是將其他行庫的存款全數領出,因為接下來法院扣薪水及扣存款的程序就會接踵而來。

※ 如何聲請強制扣薪 ※
了解強制執行聲請狀怎麼寫,請參考我們最新的文章:強制執行基礎篇一:債權人要怎麼聲請強制執行,聲請狀怎麼寫?

如何查詢自己被強制執行?

如果薪水、存款或財產被法扣或查封,必定嚴重影響到生活,目前,查詢強制執行只能親自到「處理這件訴訟案」的法院民事執行處查詢,司法院系統是無法查詢強制執行進度,只能查詢支付命令、本票裁定或民事判決等。

當債務遲延2個月左右,先查有沒有被發支付命令、本票裁定或起訴,若有,大約1-2個月就會收到強制執行的通知。

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強制扣薪 換工作

法院強制執行扣薪 規定有哪些?

依以前法院實務慣例,扣押薪資的三分之一,只保留三分之二給債務人,另外年終及考績獎金部分,最高有被扣走四分之三的情況。
但是,在薪資不到3萬元,甚至只有22K或23K的族群,只留三分之二的薪水,根本沒有足夠生活費,無法維持自己及其家人的生活,所以部分的人收到強制扣薪命令後就會離職,或者是換沒有加勞健保的工作,躲避債務成為邊緣人,法院扣薪規定反倒衍生一些社會問題

法扣最低生活費相關規定

2018年5月修正強制執行法第122條規定,明確規定法院強制執行扣薪時,要留給債務人及其受扶養親屬每月最低生活費之1.2倍,讓低薪族不會因為被強制扣款而造成生活上的壓力,至少能維持基本生活所需。

但是,這也意外地讓債權銀行撿到槍,部分銀行利用新規定重新向法院申請,僅保留最低生活費用的1.2倍給債務人,其餘全部扣走。
這種情況,就收入較高或者是單身無須扶養家人的債務人而言,本來可以保留薪資的三分之二,變成每月僅能拿到最低收活費之1.2倍的薪水,修法形同一種變相懲罰。

還好,2019年5月又修正了強制執行法第115條之1的規定,將強制執行薪資的上限明確為薪資所得的三分之一,所以強制執行扣薪時最多只能扣薪水的三分之一,同時至少要保留最低生活費用的1.2倍給債務人

最低生活費是什麼?

所謂最低生活費是指,最近一年衛生福利部或直轄市政府公告當地區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

以下是109年度臺灣省及各地區最低生活費用一覽表(單位:新台幣)
 

地區/年度 臺灣省 臺北市 新北市 桃園市 臺中市 臺南市 高雄市 福建省
(金門、連江)
109年 12,388 17,005 15,500 15,281 14,596 12,388 13,099 11,648

強制執行法扣薪是怎麼計算的?

強制執行法扣薪怎麼計算?舉例來說:

▲ 案例一:

小明住在臺中市,單身無須扶養家人,台中市最低生活費為14,596元
14,596x1.2=17,515,履行公法義務(如所得稅款、勞保費、健保費等)總額約為5,000元→金額因人而異。

扣押範圍:債務人應領薪資-17,515元-5,000元(如所得稅款、勞健保費等)≦債務人應領薪資之1/3

1. 若小明薪水60,000元,則扣押金額為20,000元

【計算式:60,000-17,515 -5,000=37,485大於20,000】

2. 若小明薪水23,000元,則扣押金額為485元

【計算式:23,000-17,515-5,000=485】

3. 若小明薪水22,000元,則不予扣押

   

▲ 案例二:

老王住在臺中市,已婚的雙薪家庭,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扶養未成年子女所需費用為17,515元 (老王與太太平均負擔2名子女生活費17,515 x 2÷2=17,515) ,履行公法義務(如所得稅款、勞保費、健保費等)總額約為5,000元。

扣押範圍:債務人應領薪資-17,515元x 2-5,000元(如所得稅款、勞健保費等)≦債務人應領薪資之1/3

1. 若老王薪水70,000元,則扣押金額為23,333元。

【計算式:70,000-(17,515 x 2=35,030)-5,000=29,965大於23,333】

2. 若老王薪水60,000元,則扣押金額為19,965元。

【計算式:60,000-(17,515 x 2=35,030)-5,000=19,965】

3. 若老王薪水低於40,000元,則不予扣押。

【計算式:40,000-(17,515 x 2=35,030)-5,000=-30】

強制扣薪 換工作

為什麼我都沒收到通知,反而是公司告訴我被法院強制執行扣薪了?

一般法院文書送達,都是以戶籍地及住所地(或通訊地)為主,如果搬家沒遷戶籍,也沒有通知銀行的話,那麼銀行只能依客戶之前留的地址,或者是去戶政機關查到的戶籍地來通知
所以,常會發生戶籍地無人收信,或者家人收到文件未通知等情況,反而是公司收到法扣命令時,才知道要被扣薪水了。

前陣子有新聞報導,詐騙集團利用民眾戶籍地無人居住,或者是房東為了節稅,沒有將戶籍遷出,所有信件均委託房客代收,之後發現,莫名其妙背了一筆債務,或者是財產遭詐集團處分掉。

因此強烈建議,個人戶籍地址要有親近的家人居住,或者是遷到現居地,這樣才不會漏接重要公文,影響自身權益,讓不肖之徒有機可趁。

延伸閱讀: 法院強制扣薪公司未扣會怎樣?該怎麼解除銀行扣薪?

如何解除強制扣款? 能提出 強制扣薪異議 留住薪水嗎?

依規定,法院強制扣薪命令,原則上先以債務人單身且無須扶養親屬為基準,如有不同意見時,再向法院聲明異議。所以,收到法院強制扣薪公文時,先別驚慌失措,深吸一口氣平靜心情,先確認下面三個重點

  1. 有沒有欠這一筆錢
  2. 債務總額對不對,如果已經清償部分款項,銀行應該扣掉已償還的金額。
  3. 試算一下扣薪後有沒有辦法維持生活。以上面小明及老王的例子,扣除依法應繳之稅款及勞健保等費用,再扣除本人及應扶養親屬的生活費,剩下的薪水才是銀行可以扣走的,而且扣押金額最高不能超過薪水的三分之一。

因此只要有上述情況,就應該立即向法院聲明強制扣薪異議,目前法院的扣押執行命令都會附上【聲明異議狀勾選單】,方便第三人及債務人聲明異議,另外,司法院網站中有【聲明異議狀】(禁止執行之債權)的書狀參考範例供民眾使用。

被強制扣款怎麼解?

債務協商才能釜底抽薪解決債務問題

針對法院強制扣薪聲明異議,雖然可以暫時保住薪水,但是並不會因此就不用償還債務,況且若日後工作收入增加,或者是應扶養親屬人數減少(例如小孩成年,父母往生等),債權銀行還是有可能撤銷原執行命令,向法院重新申請,到頭來還是會被扣到。

所以,釜底抽薪的辦法還是盡快跟銀行協商,透過「債務協商、前置調解、債務更生或清算」等程序,與銀行達成協議,解除銀行扣薪,減免利息,降低月付金,統一繳款,待所有債務清償後,又可以重新跟銀行往來。

強制扣薪 換工作

強制執行扣薪好困擾,計算方式太複雜,該怎麼辦?

別擔心,讓專業的優利貸來協助您

現代網路資訊發達,司法機關十分便民,解除扣薪DIY也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您發現,法院來的公文有看沒有懂,聲明異議狀寫起來就是有障礙,這時候您需要的是專業人員的協助。

優立德國際(優利貸)專業的法務人員,二十多年金融法務催收經驗,能幫您處理惱人的強制扣薪問題,聲明強制扣薪異議,解除法扣,同時量身規劃債務協商方案,協助您與銀行達成協商,快速擺脫債務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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