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服務總覽助學措施弱勢助學金 內容導覽 #50854 曾信雄先生 email ★★★請到新網址 : https://osa.nycu.edu.tw/assistance-ct/measure/weak弱勢助學金 ( 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 1. 申請資料不全、逾期者均不予受理。請申請者詳細閱讀本弱勢助學網頁之內容與相關規定。 2. 110學年 : 3. 教育部規定: 9. 申請各類助學金重複時給付優先順序: A 教育部學雜費減免 10. ★ 此弱勢助學補助,為上學期申請,下學期依查核結果印發註冊繳費單。 12. 申請「弱勢助學補助」者,其對象與 助學金 補助標準如下:
13. 申請資格及補助範圍: (1) 家庭年所得逾新臺幣70萬元。 A.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原住民保留地;其認定,準用未產生經濟效益原住民保留地認定標準辦理。 (4)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低於60分。(新生及轉學生除外,另論文撰寫階段學生如因前一學期未修習課程致無學業成績可採計,得以最近一學期學業成績計算。) 13-2. 前目家庭年所得總額(包括分離課稅所得)、利息及不動產總額,其計算方式如下: 14. 注意事項: 繳交文件資料15. 辦理方式:(資料不全、逾期者均不予受理) (B3-1) 學生未婚者:與其父母合計。 ( B4 )
弱勢助學不列計年所得切結書 。(父母離婚等狀況需填寫) 16. 生輔組網址: https://scahss.sa.nycu.edu.tw/ 。 17. 請在學校公告時間內辦理,逾期者均不予受理。 相關表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