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線停車時間高雄

拖吊相關問題專區


本市違規停車拖吊相關問題:


問、本市違規停車優先拖吊項目?
答:
以下列九項重大違規停車優先拖吊
1、 路口10公尺內
2、 併排停車
3、 公車站牌10公尺內
4、 消防栓5公尺內
5、 消防通道
6、 占用身心障礙停車格位
7、 人行道、騎樓
8、 卸貨停車格位
9、 未緊靠道路右側


問:執行違規停車拖吊原則?
答:
1. 以重要幹道為優先,次要道路次之,巷弄內除併排、民眾報案檢舉擋道、消防通道或其他急迫影響公共安全車輛優先拖吊外,其餘以舉發為主。
2. 假日以花市、玉市、夜市、百貨公司、大賣場、遊憩場所、車站等重要幹道優先執行拖吊。
3. 深夜時段(零至六時)停車,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違規停車情形,施予勸導,免予舉發;但併排停車、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或停車顯有妨礙消防安全之虞,或妨礙其他人車通行經人檢舉者,不在此限。


問:拖吊時間如何限制?
答:
1. 紅線:禁止臨時停車(紅線)及其他法定禁止臨時停車處所為7時至21時,必要時,得延長之。
2. 黃線:禁止停車處所(黃線)為7時至20時,有附牌依附牌標示。
3. 巷弄:併排停放、民眾檢舉妨礙道路通行、停放於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公告之學校家長接送區或其他急迫影響公共安全者應優先執行拖吊外,其餘以告發為主。巷弄違停如不符上揭情形者,轉請轄區分局派員舉發,不執行拖吊。
4. 深夜0-6時:
(1)深夜時段(0-6時)違規停車,有併排停車、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停車顯有妨礙消防安全之虞,或妨礙其他人車通行經人檢舉者等4種情形,員警依法應予製單舉發外,其餘因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或發生交通事故,以不舉發為適當者,得施予勸導。
(2)員警執行勸導勤務時,應先斟酌個案事實、違反情節及行為人之陳述,對得施以勸導之對象,應當場告知其違規事實,指導其法令規定與正確之駕駛或通行方法,並勸告其避免再次違反。施以勸導時,應選擇於無礙交通之處實施,並作成書面紀錄,請其簽名。
5. 其他:
(1)家長接送區:本市各級學校規劃之「家長接送區」(含位於巷、弄道路者)違規停車,依本市交通主管機關現場設置之標誌牌面及標線標示管制停車範圍、時段,執行取締拖吊移置;牌面上註明「上課期間」係指本府教育局於各學年度公告學校行事簡曆之上課日,不含例假日及寒暑假期間,但各校管制時段略有不同,詳細時間以現場家長接送區標誌牌面為準。
(2)夜市:夜市周邊及經常有代客違規停車之處所,必要時得延長至23時。(士林夜市)
(3)本市忠孝東路4段:自復興南路至光復南路段違規停車取締拖吊時段,自7時至23時止。
(4)遊動廣告車輛:本市所有道路(含公有及公有委外之路外停車場),拖吊時間自上午7時至夜間21時。
(5)消防通道:本市公告列管之消防通道,全日24小時拖吊。
(6)貨車裝卸專用區:本市路邊貨車裝卸專用區(停車格)其停放時間均依現地標線及標誌牌面規定。
(一)本市「貨車裝卸專用區」除地面標字、標線外,並已設置標誌牌註明「貨車裝卸專用區限停20分」、「貨車裝卸時間」、「裝卸貨時段外開放一般車輛停放」、「是否收費」等說明內容。請依現地標誌牌面內容規範時段停車。
(二)禁停黃線路段設置之「貨車裝卸專用區」,在規定開放貨車臨停裝卸貨以外時段仍須遵照禁停黃線管制規定,停車管理工程處所設置標誌牌面亦依其標示相關使用規定。
(8)限時停車格(位):
(一)格位內地面上標有「限時停車位」文字及車位編號,格位旁設有標誌牌面說明「限停1小時、限時車位不適用身障停車優惠」供駕駛人遵循辨識,車輛駕駛人應遵守交通管制設施,如車輛停車時間逾1小時,將由交通助理員開立停車逾時罰單舉發。
(二)依交通需求考量,部分停車格位於特定時段禁止停車。禁停標誌牌上註明禁止停車時段,除前述管制時段外,其餘時段開放停車。
(9)颱洪期間:
(一)本大隊接獲通知關閉水門或開始執行移置資訊時,立即派遣拖吊車前往移置仍停放堤外之車輛。
(二)拖吊作業俟水門完全關閉後即停止作業(公布關閉水門至完全關閉時間需2小時以上)。
(三)車輛移置至各民間保管場放置,民眾領車時須繳交移置費及保管費。
(四)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另依違反公園自治條例規定舉發(處新臺幣1,200元)。
(10)身心障礙停車格:依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使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者,需放置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或身心障礙者專用車牌。


違規停車拖吊專案一覽表:

項次

專案公告項目

路段

實施日期

拖吊時段

家長接送區

本市各級學校規劃之家長接送區(含位於巷、弄道路者),均已由本市交通主管機關配合設置禁止停車標誌及標線,並以現場附牌說明管制時段及範圍。

自94年4月4日起實施。 以現場附牌說明管制時段及範圍執行。

士林夜市周邊道路

東至中山北路、西至承德路、南至劍潭路、北至中正路(涵蓋文林路、基河路、大南路、大東路、小北街、大北街、大北路、大西路)

93年2月2日規劃執行方案同年2月4日發布新聞開始實施。 自上午7時至夜間23時

忠孝東路4段(百貨商圈) 忠孝東路4段(復興南路至光復南路段) 自96年4月1日期實施。 自上午7時至夜間23時

遊動廣告車輛 本市所有道路(含公有及公有委外之路外停車場) 自94年8月1日起實施。 自上午7時至夜間21時

消防通道 本市公告列管之消防通道 自92年10月4日起實施。
全日24小時

貨車裝卸專用區

本市路邊貨車裝卸專用區(停車格)其停放時間均依現地標線及標誌牌面規定。
(一)本市「貨車裝卸專用區」除地面標字、標線外,並已設置標誌牌註明「貨車裝卸專用區限停20分」、「貨車裝卸時間」、「裝卸貨時段外開放一般車輛停放」、「是否收費」等說明內容。請依現地標誌牌面內容規範時段停車。
(二)禁停黃線路段設置之「貨車裝卸專用區」,在規定開放貨車臨停裝卸貨以外時段仍須遵照禁停黃線管制規定,停車管理工程處所設置標誌牌面亦依其標示相關使用規定。

  以現場附牌說明管制時段及範圍執行。

限時停車格(位)

(一)格位內地面上標有「限時停車位」文字及車位編號,格位旁設有標誌牌面說明「限停1小時、限時車位不適用身障停車優惠」供駕駛人遵循辨識,車輛駕駛人應遵守交通管制設施,如車輛停車時間逾1小時,將由交通助理員開立停車逾時罰單舉發。
(二)依交通需求考量,部分停車格位於特定時段禁止停車。禁停標誌牌上註明禁止停車時段,除前述管制時段外,其餘時段開放停車。

 
以現場附牌說明管制時段及範圍執行。

身心障礙停車格

依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使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者,需放置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或身心障礙者專用車牌。

   

開車出門不但方便,同時也可以不用風吹日曬,還可以吹冷氣!

但最痛苦的應該是找停車位吧?

紅線不管任何時間都是不能停車這點應該不需要再說明了,

但你知道其實黃線是可以停車的規定嗎?

不管你是否已知道這件事,

我還是決定多此一舉的和大家分享!

其實我也是別人告訴我的,

為了更加確定其真假,

所以我特地查了一下相關規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68條),

黃線在早上七點到晚上八點是禁止停車(設有附牌說明者例外),

違者拖吊或開罰單,

但除了禁停時間外則是可以停車的喔!

換句話說,

晚上八點後到早上七點前是可以在有標示黃線的地方停車而不用擔心被拖吊,

若有設立附牌說明者(如開放假日全天候停車)則優先適用,

所以,

將來開車出門再找不到車位時,

記得看看手錶的時間,

說不定馬上就有停車位囉!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高雄市銀行非營業時間黃線停車問題 請教知道的人,對於行之有年的這項措施, 銀行門口於營業時間外, 黃線供民眾停車, (有的銀行門口還會有告示牌...有的銀行會因為施工後, 而沒再加回去);請問這有沒有法源根據呢?我需要知道它的詳細規範..如果因為停放而被拖吊是合理的嗎, 麻煩請知道相關法令的人,不吝告知,謝謝!
大大您好: 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68條規定:禁止停車線禁停時間為「每日上午7時至晚間8時」,如有延長或縮短之必要時,應以標誌及附牌標示之。

再依該條法令,高雄市黃線區如有開放停車會以告示牌告知「金融機構前黃線區下午4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皆可供停車」,如能舉證台端車輛停放處設有相關告示牌,則可以不罰,沒有則該段黃線禁停時段與一般黃線區相同。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

(也就是所謂的紅、黃線(不包括臨時停車的。

))http://www.tbkc.gov.tw/ks/WebForm3.aspx?SN=6442給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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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參考資料: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11092614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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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線何時可以停車?

一、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號誌設置規則」第168條第3項規定:「本標黃線)禁止時間為每日上午7時至晚間8時,如有延長或縮短之必要時,應以標誌及附牌標示之。」

嘉義黃線可以停車嗎?

二、設於路側之是指「禁止停車線」,用以指示禁止停車路段,禁止時間原則上為每日上午7時至晚間8時,如有延長或縮短之必要時,應以標誌及附牌標示之。 三、綜合上述,禁止停車處是可以臨時停車的,但必須符合「臨時停車」之定義,即必須是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停止時間未滿3分鐘,並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

台南黃線幾點可以停?

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號誌設置規則」第168條規定,禁止停車(黃線)之禁止時間為每日上午7時至晚間8時,如有延長或縮短之必要時,仍須以個案認定討論,以標誌及附牌標示之。

週末黃線可以停車嗎?

路段一經設置交通標誌、標者,禁停管制效力立即生效,黃線路段除有標誌附牌說明假日開放停車者外,每日7 至20 時內均不得停車,違者將依規定開單舉發、拖吊移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