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 債 不 還 會 怎樣

聽說只要過了15年卡債就可以不用還款嗎?

債務時效可分為:

消滅時效」與「債務追溯期」 儘管稱謂不同,指的都是同樣的事情。

債務追溯期又可分為:

(一) 債權請求權長期時效

民法第125條規定:「請求權,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一般買賣契約、金錢消費借貸的債務,時效是15

(二) 債權請求權短期時效

五年短期時效期間 民法第一二六條規定:「利息、紅利、租 金、贍養費、退職金及其他一年或不及一年之定期給付債權,其各期 給付請求權,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本條係指於一定或不定期間 反覆給付金錢或物品之「定期給付」債權的特別時效。

時效消滅年限:

二年的時效期間 依民法第一二七條規定,下列各款請求 權,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1) 旅店、飲食店及娛樂場之住宿費、飲食費、座費、消費物 之代價及其墊款。

(2) 運送費及運送人所墊之款。

(3) 以租賃動產為營業者之租價。

(4) 醫生、藥師、看護生之診費、藥費、報酬及其墊款。

(5) 律師、會計師、公證人之報酬及其墊款。

(6) 律師、會計師、公證人所收當事人物件之交還。

(7) 技師、承攬人之報酬及其墊款。

(8) 商人、製造人、手工業人所供給之商品及產物之代價。

民法第129條 消滅時效,因下列事由而中斷

一、請求。

二、承認。

三、起訴。

下列事項,與起訴有同一效力:

一、依督促程序,聲請發支付命令。

二、聲請調解或提付仲裁。

三、申報和解債權或破產債權。

四、告知訴訟。

五、開始執行行為或聲請強制執行。

另外民事特別法也有時效的規定,像票據法第 二十二條第一項所定,對本票上權利,三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支票的消滅時效 則為一年。

時效的期間進行中,如有法定的中斷時效的事由發生,時效便告中斷。也就是說 「承認」債務,就是中斷時效的法定事由之一。

注意事項

 首先要注意的是,消滅時效需要債務人主張才有用,也就是說,當您有筆債務已經過了追溯期,之後收到追討時,您要在訴訟中主張時效抗辯,方能產生消滅時效的效果,得以拒絕給付。

還有最重要的是,消滅時效可能會因民法第129的規定而中斷,若時效中斷成功,那麼追溯期將在中斷後重新開始計算。

舉例來說,假設王先生有筆13年未還款的卡債,王先生在欠費後14年收到支付命令,也沒有在20日內提起異議,那麼A這筆債務的時效,又得再等15年才會失效。

實際情形

從上述的例子中可以看出,想要藉由躲債躲到超過追溯期來解決債務問題,是一件很困難的事。

因為實務上,銀行這類的金融債務,本金、利息、違約金會被視為分開計算的債權,加上銀行方面對債權的管理很謹慎,通常每5年就會更換一次債權憑證,哪怕本金、違約金真的因為15年被躲掉了,近5年內的利息終究還是逃不了。

因此千萬不要以為過了15年就債務消滅了,其實處理債務真的不難,利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無論走協商更生清算哪一個程序(詳細內容在本會的機制說明中都有介紹,歡迎前往官網首參閱),皆能有效擺脫負債,重建美好新生活。

債務壓力,法律協會和您分擔,風雨路上,我們攜手同行。

卡 債 不 還 會 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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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 債 不 還 會 怎樣

提到理財,不少人會直接聯想到投資、儲蓄,但最基本的一點其實是「控制開銷」,倘若月月透支自己的薪水,甚至讓自己的資產變負的,那麼「沒有財又如何理」?

近日有一網友上網求救,稱自己已欠了「卡債」5個月,讓銀行不得不使出最終手段催繳,且會影響到自己的信用;對此,不少人認為,沒節制的開銷最容易釀禍!

一名網友在論壇「mobile01」發文表示,如果信用卡遲繳超過5個月,收到銀行催繳通知,且銀行聲稱會從薪水直接扣款,在這種情況下,「會先上法院判定跟銀行開庭嗎?還是他會直接從我的薪水直接扣光?」

貼文一曝光立刻引發議論,底下有留言指出,「會直接寄執行命令到你的公司,會直接從你的薪水扣1/3,扣完為止,但信用也破產了」,且也有人提醒「一旦產生信用不良,後續將影響你在銀行貸款上,或是未來在開業的過程需要和銀行打交道,你就會知道你現在的行為不止是透支收入,而且還是透支你的人生!」

有關於卡費繳不起,銀行是否真的可以強制扣持卡人的薪水?答案是「可以!」銀行處理卡債問題,會在持卡人積欠卡債第1個月後寄發催繳通知書,第3個月便會透過法院採取法律行動,包括聲請支付命令或提起請求清償借款訴訟。銀行取得執行名義,便可透過法院執行債務人名下財產,包括強制扣薪。

卡 債 不 還 會 怎樣

不少網友深知欠卡債的嚴重性,紛紛勸原PO趕緊和銀行進行債務協商,「與其讓銀行扣薪,倒不如去找銀行債務協商,你有心要還其實正規銀行都還算好說話的」,甚至有網友透露,「有的公司看到這種現象就會請員工走人了」,應盡快處理卡債為佳。

過去《今周刊》也曾報導過,不管銀行採取什麼訴訟手段,最終目的都是取回欠款;若發現將被強制扣薪或拍賣財產,最好的方式就是民眾主動與銀行協談;總的來說,銀行立場開放,只要民眾願意還錢,一切好談,銀行有可能因此聲請暫緩或撤回執行。

欠債不還會怎樣?

一旦債權人取得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就可以持證明書去向法院聲請不還強制執行,請求法院拍賣債務人的財產或是對債務人為強制扣薪。 但要特別注意,如果不還不知道地址,支付命令就有可能因為不能合法送達債務人而由法院裁定駁回支付命令的聲請。

欠債多久不用還?

1.民法第125條,一般權利必須在15年內行使否則即消滅,而債權人對於債務人追討本金的權利也是如此,確切的時間,是以借款到期日後開始計算15年。

卡債如何還?

卡債協商分為3個步驟,分別為前置協商、債務更生及債務清算。 前置協商:與最大的卡債債權銀行協商,擬定雙方同意的款計畫,方可執行,最嘗款年限為15年,且依個人條件最低利率為0%。 需準備文件有: 前置協商申請書

信用卡不還會怎樣?

导读:欠银行信用卡还不上后果首先是被银行催债,老公做生意欠了信用卡8万欠浙商信用卡4万还不起了催债期间停用信用卡。 多次催未果之后,银行可能选择将欠钱的人上告至法庭,一旦银行胜诉,被告不仅需要偿。 导读: 先消费后款是信用卡的主要好处,欠信用卡6500元怎么办在经济紧张的时候有信用卡还可以救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