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 律師 公會 收費 標準

律師收費

各家律師針對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訴訟案件提供不同的服務項目,在委託人找上後,提供法律諮詢給委託人並對案情做近一步的了解,同時評估委託人案件之複雜程度,判斷需要花費的時間,將律師收費以小時或者天數做計算,或者以內容服務項目單個做計算,視委託人與委任律師協調談妥。

沒有真的打過官司,也一定聽過人家打官司,三不五時就聽到新聞上誰又去按鈴提告,不過相信大家也一定常聽到,打官司很燒錢的,律師收費從來就不便宜,打一場訴訟且花錢,甚至有時候案情一複雜起來,可能一場訴訟還沒法打完,刑事訴訟費用、民事訴訟費用甚至是存證信函費用,都是律師費用的範圍。

各家律師針對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訴訟案件提供不同的服務項目,在委託人找上後,提供法律諮詢給委託人並對案情做近一步的了解,同時評估委託人案件之複雜程度,判斷需要花費的時間,將律師收費以小時或者天數做計算,或者以內容服務項目單個做計算,視委託人與委任律師協調談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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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相信許多人對律師事務所或是個人律師收費的標準及所涵蓋範圍或考量點不太有概念,畢竟不是人人都能想到自己可能會有需要聘任律師的一天,故平常較無涉略,而本所在此也呼籲,由於大家平常對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費用、裁判費用、刑/民事訴訟費用可能比較不了解,但可以藉此機會有進一步的了解,避免需要時又因為情況情急而病急亂投醫多花許多不必要的開支,昇冠律師事務所接下來將為大家做平時法律諮詢可能都聽不到的內容解說,以下是關於律師收費、服務項目及法律費用觀念的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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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費用如何計算

一般情況來說,除了義務案件或是你向法扶基金會尋求法扶律師幫助的狀況下,找律師幫忙打官司都是需要費用的,必且根據所在地點不同,台北律師、台中律師、高雄律師間的收費價碼也可能會有些差距,由於律師一職的專業性較高,大部分人可能對其收費標準的概念較低,故律師公會有訂定一套收費標準可供民眾及律師參考,不過只有設定上限沒有下限,甫出來執業的律師想當參考可能還是要訪問其他前輩,或者根據自身的學經歷及所花時間成本做評估,此套標準主要在提供一般民眾做參考。

不管民事案件、刑事案件或者行政訴訟,由於法律相關的服務項目眾多,層面複雜,有時可能一宗案件牽扯到許多層面或是不同的相關法條,故收費標準到底如何訂定才能使律師及委託人都能接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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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費用的主要算法有以下幾種

按時間收費:

你付出的勞務時間等於你的勞務成本,故按時計酬絕對是相當常見的收費模式之一,案情複雜膠著需要花費較多時間就多收點錢,案情單純處理起來俐落快速自然就少算點錢,計時內容可以包括:狀書撰寫時間、閱卷時間、案情研討、開庭…等等。

以台北律師收費而言,大概每小時的律師收費可以落在三千到八千新台幣間。

按審級(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收費:

以每一審為計算標準,委託律師打完一個審級的司法程序,會有一筆審級訴訟費用,而所謂一審的概念就是當案件開始被檢察署或者法院受理後,截至該審終結為止,以台北律師、大台北地區而言,一般訴訟案件可用審級收費,較為簡單的案件多可在4-6萬的花費內結束,而目前普遍行情約落在6-8萬。

不過每個案件狀況不一,有的案件從地檢署開始,到處分書出來為止;若是進法院的案件,則會到做出判決書為止,期間有的僅需一到兩次開庭即可結束,有的則可能耗時一到兩年,甚至更多。因此在初步與律師接洽討論案情的過程中,委任律師可能會視案情複雜、情節重大而調整律師費用,或者在一審計費外另約定增收。

約定報酬:

部分律師會因案情特殊狀況或者重大案件而將律師收費決定以約定後酬的方式計價,這又是甚麼意思呢?此種方式常以委託案件結束後所能獲取多少利益或是勝訴金額的百分比來做計算,不過由於這樣的計費方式較為浮動,律師及委託人最好要有明定的白紙黑字或者錄音錄影存證,避免日後打贏官司,又發生其他糾紛。

長期委任費用:

許多具有一定規模的公司行號多會與律師事務所簽署長期合約,並在期間支付雙方坦妥的固定費用,受長期委任的律師只能為簽約合作客戶工作,不可與敵對公司合作,若違反此規定,依律師執業法中的嚴格規定,情節嚴重者可處最重的懲處視撤銷其律師執照。

法律顧問費用:

不同於長期委任,若公司行號與律師間屬於法律顧問關係,服務內容便只限定於合約內之服務項目,法律顧問同時也可以為敵對公司做法律顧問關係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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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費用:

以下我們額外補充訴訟費用,此費用為法院規費,包含裁判費、鑑定費用、郵寄費…等,前述提級的律師費用主要係指律師本身的服務費用,其餘的額外花費則屬於訴訟費用,若對此費用所包含之細項想了解更多,可以到司法院的網站查詢。

法扶律師

前文談完律師收費的大概觀念後,我們可以知道律師收費確實並不便宜,不論刑事/民事案件,首先在諮詢期間就可能面臨到委託人與律師討論案情的諮詢費用,每小時約在八千以下,若案情較為複雜,則可能拉高到一萬兩千元,若委託人需要聘任律師協助撰寫函件,包含存證信函費用、訴狀費用…等,每件可能落在兩萬元以下…。

當然律師專業得來不易,要對付龐大複雜的案件、面對法律條例或是訴訟期間的爭辯都並不輕鬆,故向委託人收取相當的酬金是合情合理,法律與我們的權益是如此緊密,可我們多數人卻是對法律不了解的,此時若遇上法律相關問題又沒有足夠的錢聘任律師的話怎麼辦?

為了讓無力負擔刑事/民事訴訟費用、存證信函費用、律師費用的人民同樣能享有專業律師能提供的服務項目,民間司法改革金金會、台北律師公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及許多專業人士的奔走下,在2003年促成了法律扶助法的通過,而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也因此誕生,從此弱勢團體(如: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外籍勞工、原住民、身心智能發展不健全者、遭配偶遺棄之人、家暴、未婚懷孕婦女、獨居長者、單親家庭…等等)皆能受到法律扶助的庇護,包含請求法扶律師於訴訟或者訴訟前司法程序為其提供法律諮詢、訴狀等法律文件撰寫、調解、和解或者是出庭辯護…等,法律服務項目。簡而言之,大部分打官司期間會有大筆支出開銷的項目都囊括進去了法律扶助法中。

不過為了避免濫用,打官司過程中主要需要的三種支出費用:律師費用、裁判費、訴訟必要費用,還是會根據申請人的狀況給予全部扶助或者部分扶助。

若委託人屬特殊境遇家庭、中低收入戶,則多為全部扶助,其他部分扶助者則會再依不同的狀況給予一定比例的部分扶助。若看到這邊,覺得自己或許有符合法扶幫助對象,想尋求法扶律師、法扶基金會幫助的委託人可以到法扶基金會網站了解更多資訊。

關於民事委任狀

所謂民事委任狀係指面臨打官司狀況需要出庭時,但當事人因以下正當原因且請不起律師時,可選擇不克出席,如:經濟不許可、無法律常識、年事已高…等狀況,則可以填寫民事委任狀,委託他人代為出庭,有此一狀況主因為許多老人家或是對法律常識一蓋不通者,為避免詰問期間被質詢時說錯話,回答錯誤,就有可能影響判決結果,即便本來可能是對的,也可能因此而變成錯的導致敗訴,故此為民事委任狀存在的主因。

此項代理權主要在為求獲得勝訴之裁判而為必要之行為。不過當然啦,除非接收民事委任狀的親人剛好從事法律相關行業,不然最好的狀況還是先試試看是否能透過法扶基金會的幫助,看能否申請到民事訴訟費用、請到法扶律師尋求專業協助。

不然一般民眾就算非年事已高面對複雜的法規和字字斟酌的文字陷阱,還是有相當的風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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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費用Q&A

律師諮詢費用及預約方式?

Ans:

當前不只法律事務所提供律師諮詢,許多徵信社也連帶提供法律諮詢服務項目,各家律師諮詢費用不一,不過以台北律師而言,多落在三千-五千的諮詢區間,建議大家可以在網路上瀏覽多加比較,隨著科技進步過去只能靠電話預約,現在許多法律事務所也推出LINE線上諮詢服務。

※若後續確定與該諮詢律師委任合作,那諮詢費用多半會由律師收費扣抵。

若委託人本身不符合法扶基金會幫助對象,但確實有預算考量,無法負擔律師費用又需要律師協助提供訴訟幫助怎麼辦?

Ans:

您一樣可以聯絡我們或者您有興趣的律師事務所,將訴訟需要的相關資訊提供過去,與專業律師商討後,看是否有其他合適的解決方式,昇冠律師事務所會竭盡所能將您的需求整理後提供最有利的服務方式,讓您能解決煩惱得到需要的幫助。

每間事務所對於律師收費沒有一定的標準,也會因案件難易度有所劃分,基本上律師費用的變音相當多,且還不包含裁判費、存證信函費用…等訴訟費用,昇冠律師事務所提供您公道合理的收費價格及專業優質的服務,歡迎隨時聯絡我們,專人24小時為您解答。

一、請律師費用多少?

律師費用是很多案件當事人找律師前最想知道的問題,但每位律師費用行情或每間律師事務所的收費標準都不一樣,金額之間的落差幅度也常讓民眾一頭霧水,但其實律師費用是根據律師「要幫你做什麼事情」下去定價,最簡單就是分成「諮詢」及「委任」,下面帶你了解,根據不同的事項,請律師要多少錢!

(一) 鐘點律師費用計算

部分律師費用是以工作時數計算或以件計價,通常都是處理較為單純的事項,例如諮詢、寫狀等。

★諮詢

「諮詢」就是跟律師說說話,也就是普遍說的「談話費」通常是請律師協助了解或討論案情、評估案件後續可能的走向、提供解決方式等,目前市面上律師諮詢費的行情平均介於1小時2,000元至8,000元之間,會視律師本身的行情(例如是不是有名的律師),以及案件的複雜程度有所不同,如果案情特殊或真的過於複雜,收到12,000元也是有的。

★寫狀

「寫函寫狀」是請律師幫忙寫專業法律文件,例如:律師函、存證信函、起訴狀、答辯狀、抗告狀、上訴狀等,請律師寫函狀費用大部分是以1小時2,000元至8,000元不等的鐘點費計算,看律師評估需要花多少時間;但也有律師或事務所是「以件計價」,例如以件計價的書狀撰寫就平均落在10,000元至50,000元之間;無論使用哪種計價方式,經驗越豐富、知名度越大的律師,費用一定就相對比較高囉!

★出庭

律師「出庭」通常是為當事人進行問答、辯護,由於律師說的話可能會影響法官的認知與判決結果,因此出庭前常常要做足功課,有些律師出庭費用可以用鐘點計價(1小時2,000元至8,000元),也有些是以審級計價(下面會提到),通常律師一次的出庭費會落在20,000以內。

如果一次請律師處理比較多事項,例如:同時諮詢、寫狀、出庭等,你可以要求律師開立工作明細帳單,明確列出律師在每個時段分別替你處理哪些事,避免收到帳單時一頭霧水,被敲竹槓也不曉得;如果民眾本身有預算限制,比如就只有80,000元,建議你也可以先跟律師談好,看根據這筆金額他能替你處理到什麼程度,或約定好處理這件事的費用上限,不要最後不小心超支了也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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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委任律師費用計算

進行官司訴訟的委任律師費用有幾種計價方式,其中最常見的就是以「審級」來算。

★審級

所謂「審級」就是從法院開始審理案件、出庭答辯,到最後判決結果出爐的整個過程。大家都知道法律分「三審」,三審指的分別是: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這3個審級,但不是每種案件都會上訴到最高法院。

舉例來說,民事訴訟案件牽涉的金額如果未達150萬以上,通常都不會打進最高法院,最多在高等法院就會結束案件。(註一)

刑事訴訟的除了地方、高等、最高法院這3個審級之外,在進入法院之前,檢察官在地檢署偵辦案件,整個出庭答辯流程到最後偵查終結(起訴、不起訴或緩起訴),如果要委任律師協助,也算一個審級。

以審級來委託律師,就是讓律師協助你走完一審(二審、三審或偵查庭)的法律程序,每一審級都會收取審級費用,結束後如果將來要繼續上訴,下一個審級必須要重新委任律師才行,就算要委任同一位律師,也是要重新再以一個審級的費用進行洽談。

不論是民事律師費用或是刑事律師費用,一般來說每個審級依據不同的案件情況,平均約落在60,000至120,000元左右;倘若剛好財力雄厚,請律師團隊協助,那一個審級上百萬都不是傳說。

★約定後酬

相信民眾一定也聽過,有些案件當事人不先跟律師談價錢,也就是不給前金,等官司贏了之後,再讓律師抽成,這種狀況就稱為「約定後酬」。約定後酬的金額通常以案件結束後所能獲取的利益,或者勝訴後這筆錢金額總數的比例來計算,這部分就要看當事者怎麼跟律師談了。

約定後酬的計價通常是用在工程的民事訴訟律師費比較常見,勝訴後就讓律師抽取款項中約定好的比例金額,不過要注意的是,並非所有類型的案件,也並非所有的民事案件都可以使用「後酬」的委任方式,根據律師倫理規範第35條規定,家事(離婚)案件、少年案件,以及刑事案件律師費,律師必須明訂律師費用,不能用約定後酬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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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律師費何時付?

除了上述提到的後酬外,基本上大部分的律師都比較傾向於「事先收費」,因為律師雖然可以協助當事人處理法律案件,但並沒有辦法保證官司一定會贏,不論訴訟最後的結果為何,律師都已經付出了心力勞力,也得確保自己不會因為當事人的意氣用事做白工啊!

因此民眾詢問律師費用時,可能得有點耐心,聽到「要看案件狀況報價」這樣的話時也不要急著發難,因為事務所甚至是律師本人都會先詢問案件的性質、複雜程度及牽涉層面到哪裡,才有辦法從「案件需要做到哪些事情」當中去斟酌諮詢或委任律師費用。

如果律師、事務所沒有特別先提(比如只講了依照鐘點費計算),建議民眾可以先詢問費用落在哪個級距,再決定要不要找該名律師協助,避免約好時間到場準備付錢時聽到價碼退縮或進退兩難,浪費彼此時間也容易釀成糾紛。

三、附件:台北律師公會的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參考

台北律師公會在83年9月9日的會員大會中,有通過一份酬金的收受辦法,這張律師收費一覽表沿用至今,雖然律師費用可能會隨著時間有些微調整,也會因地區而異,比如台北跟新竹律師費用、高雄律師費用就不太相同,不過還是有其參考的價值。

律師收費一覽表
收費方式 收費標準
分收酬金 1.討論案情每小時新台幣八千元以下,但案情複雜或特殊者,得酌增至新台幣一萬二千元。

2.到法院抄印文件或接見監禁人或羈押人,新台幣一萬二千元以下。

3. 撰擬函件新台幣二萬元以下。

4.出具專供委託參考之意見書及其他文件,每件新台幣八萬元以下。

5.出庭費每次新台幣二萬元以下。

6. 各審書狀每件新台幣五萬元以下。

7.調查證據每件新台幣五萬元以下。

8.赴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管轄境外,辦理當事人委託事項者,除依各該款之標準外,得酌增加百分之五十。

總收酬金 1.辦理民事案件第一第二第三審收受酬金總額,每審宜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下,如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在新台幣五百萬元以上者,其酬金得增加之,但所增加之金額每審不宜逾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百分之三。
辦理民事調解事件、民事執行事件、民事抗告事件,各比照民事各審總收受酬金標準收費。

2. 民事非財產權之訴訟,每審宜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下,但案情重大者,其酬金得增加之,但每審所增加之金額不宜逾新台幣二十萬元。

3.辦理刑事案件第一第二第三審收受酬金總額,每審宜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下,如案情重大或複雜者,酬金得增加之,但每審所增加之金額不宜逾新台幣七十五萬元。

4.辦理刑事非常上訴案件,比照前款第三審總收酬金標準收費。

5. 辦理民、刑事再審案件,比照第一、三款收費標準。

按時計算 酬金按工作時數計算酬金者,每小時收費宜新台幣八千元以下,但案情複雜或特殊者,得酌增至新台幣一萬二千元。
其他 辦理非訟事件及行政訴訟者,其收費標準比照前條民事事件部份。
辦理偵查中案件收費標準,比照前條刑事案件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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