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傳e-mail地址: (資源班專屬信箱)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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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本署)為協助國立高級中等學校 二、學校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二十一人以上者,應向教育部申請設立資源 三、資源班教師,應具備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合格教師資格。 四、學校應建立平等不歧視之校園環境,提供身心障礙學生適性發展。 五、資源班教師應依輔導辦法第七條規定,除每週基本授課節數外,應負 六、資源班教師每週基本教學節數,包括直接教學及間接服務,由學校依 七、學校應至少設有一間資源班專用教室,並提供相關設備,以利實施教 八、資源班教師應積極參與校內、外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及進修與研習,並 【特教資源】110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特教輔導團高中分團{{ $t('FEZ002') }}旅館服務科| 特殊教育輔導團高中分團(以下簡稱高中分團)110學年度提供電話諮詢等服務,請善加利用。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特殊教育輔導團實施要點」及「110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特殊教育輔導團高中分團計畫」辦理。 二、高中分團下設行政資源組、課程教學組、情支輔導組3組,特聘兼任輔導員提供電話諮詢服務,得諮詢內容包括特殊教育行政、學生課程需求評估、課程調整、特殊需求領域課程(學習策略領域、社會技巧領域、生活管理領域)及有關學生情緒行為問題處理、親師互動、親職溝通等議題,「輔導員電話輪值一欄表」,如附件(本表亦同時公告於優質特教平台-特殊教育輔導團高中分團專區,https://reurl.cc/RbzLk9),請轉知相關人員善加利用。 三、除前述電話諮詢服務外,為輔導學校推動特殊教育工作,高中分團亦修編《分散式資源班間接服務參考手冊》;又為提升教師課程規劃、教學能力,續發展「社交技巧領域」、「學習策略領域」、「生活管理領域」參考教材;另,亦辦理跨校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及負責資源班身心障礙學生情緒及行為問題專業支援服務。以上內容已掛載於上述高中分團專區,請多運用。 四、如有相關建議及任何意見反映,請填寫「國教署特輔團高中分團意見反映調查表」(表單連結:https://forms.gle/SwFHWfChZwc26qmb8);或可逕洽國立臺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吳文菱專任助理,聯絡電話:06-2617123轉565;國立永靖高級工業職業學校陳順權專任助理,聯絡電話: 04-8221810轉226。 {{ $t('FEZ003') }}2021-10-14 {{ $t('FEZ004') }}2021-10-14| {{ $t('FEZ005') }}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