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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聯盟的成立棒球是美國最早的職業運動,國家協會是美國第一個職業棒球組織,成立於1871年,但由於草創時期問題叢生,五年後由現今的國家聯盟接手,國家聯盟將經營球隊的權力全部收回資方所有,因此球員的權利沒有任何保障。國家聯盟的壟斷市場,造成不斷有挑戰國家聯盟的新聯盟誕生,這些新聯盟吸收了被國家聯盟開除的球員和教練,引進更多新的創意以吸引球迷。在大聯盟的整體架構完成以前,另外還有四個短命的職棒聯盟,成立的先後依序為:美國協會、聯合協會、球員聯盟、聯邦聯盟。 而美國聯盟則成立於1901年,當時國家聯盟經營不善而由十二隊縮編為八隊,分別是:波士頓食豆人隊(Boston Beaneaters,亞特蘭大勇士隊前身)、布魯克林超霸隊(Brooklyn Superbas,洛杉磯道奇隊前身)、芝加哥孤兒隊(Chicago Orphans,芝加哥小熊隊前身)、辛辛那提紅人隊、紐約巨人隊(New York Giants,舊金山巨人隊前身)、費城費城人隊、匹茲堡海盜隊和聖路易紅雀隊。國家聯盟大量裁減球員和教練的結果,使得美國聯盟開始有了生存空間。 美國聯盟吸收了這些被釋出的資源,自己也成立了八支球隊,其中五隊設在沒有國家聯盟職棒隊的城市,分別是巴爾的摩金鶯隊(Baltimore Orioles,紐約洋基隊前身)、克里夫蘭藍隊(Cleveland Blues,克里夫蘭守護者隊前身)、底特律老虎隊、密爾瓦基釀酒人隊(Milwaukee Brewers,巴爾的摩金鶯隊前身)和華盛頓參議員隊(Washington Senators,明尼蘇達雙城隊前身),另外實力較強的三支球隊,則與國家聯盟競爭球迷:波士頓朝聖者隊(Boston Somersets,波士頓紅襪隊前身)、芝加哥白長襪隊(Chicago White Stockings,芝加哥白襪隊前身)和費城運動家隊(Philadelphia Athletics,奧克蘭運動家隊前身)。 1902年起,美國聯盟的觀眾人數開始超過國家聯盟。由於美聯不斷以高薪吸引國聯球星跳槽,國家聯盟為了避免兩敗俱傷,答應與美國聯盟和談。1902年底,兩聯盟召開「辛辛那提會議」,統一了賽制、規則和管理機制,也從1903年開始舉行「世界大賽」,由兩聯盟的冠軍球隊爭奪年度總冠軍。美國職棒大聯盟因而成立,而兩聯盟合稱「大聯盟」(Major League Baseball)這個名稱,則是從1920年才開始。
新加入的球隊大聯盟歷年有六次增加新球隊的動作:
大聯盟所屬球隊目前美國職棒大聯盟共有三十支球隊,分屬兩聯盟。其中國家聯盟十五隊,美國聯盟十五隊。兩聯盟各分為三區,各分區的冠軍球隊及兩聯盟的外卡球隊均可參加季後賽,爭奪世界大賽冠軍。 國家聯盟(National League)國家聯盟
美國聯盟(American League)美國聯盟
賽制演變
附註:1903年與1919年~1921年的世界大賽為九戰五勝制。
豪華稅美國職棒為了縮小各球隊市場規模差距,因此訂定了豪華稅,當球員薪資超越當年訂定之門檻,必須繳納一定金額之豪華稅,以超出規定額度之金額來作為課稅準則,但為避免不利於球員薪資,在球員工會的爭取下,每年實際得繳納豪華稅之球隊並不多。而稅率為第一年課以超出額度之22.5%,第二年30%,連續三年薪資額度超過課以超出額度之40%。而如果薪資額度開始低於當年訂定之門檻,隔年則降低一個稅率門檻。 豪華稅在計算時,因為球隊實際薪資總額與球隊的薪資支出並不相同,其中實際薪資總額包含了40人名單中的球員平均年薪、退休撫卹金、醫療支出、保險、春訓零用金、餐費、交通費、參加明星賽的花費、球員異動相關的支出等。上述支出可細分為保證支付與非保證支付兩大部分,保證支付部份列入每年課稅計算,而非保證支付部份則待實際支出後才列入計算。 一旦球隊執行選擇權之後就無須支付買斷金,但買斷金已經提前被計算在保證支付的部分,每年的豪華稅首先其中的250到500萬會被拿出來做為球員買斷金多計的補償,這250到500萬在補償後如果有剩的話,則分配到產業成長基金(Industry Growth Fund,簡稱IGF)。 扣除掉上述的250到500萬之後,剩餘豪華稅部分有75%會分配到大聯盟球員救濟方案(Major League Players Benefit Plan)成為基金,25%分配到產業成長基金IGF(Industry Growth Fund)。前者大聯盟球員救濟方案屬於大聯盟球員工會的一項方案,用於球員退休、撫卹、急難救助等。後者產業成長基金則是大聯盟在1997年成立的一項基金,用於大聯盟的宣傳、行銷及協助棒球運動發展等。 小聯盟球隊每一個美國職棒大聯盟球隊都有數個小聯盟球隊,作為旗下年輕球員、受傷或暫時下放的大聯盟球員比賽之處,提供培養、訓練、復健和比賽機會。小聯盟球隊通稱為農場球隊,或稱為附屬大聯盟某某隊的農場系統。此外,亦有一些自由球員在這些農場球隊裡等待重返或挑戰大聯盟。目前,小聯盟球隊依實力區分為六個級別,而高而低依序是:3A(AAA)、2A(AA)、高階1A(Advanced A)、1A(A)、短期1A(Short A)與新人聯盟(Rookie)等六個級別。不過仍然有少數小聯盟球隊是獨立運作的,並沒有附屬在大聯盟母隊的農場系統。而在大聯盟與小聯盟體系之外的美國職業棒球組織,則統稱為「獨立聯盟」。 世界棒球經典賽由美國職棒大聯盟與國際棒球總會共同策劃的「世界棒球經典賽」已於2006年3月3日至20日進行,由十六個受邀國家的隊伍進行總共三十九場的賽事,成為棒球史上空前的棒球盛事。 棒球於2005年7月8日被國際奧會正式排除在奧運比賽之外以後,各國對於棒球日後在國際間的發展頗感憂心。但由於近年來,進軍大聯盟的外國籍選手逐年增多,為了讓棒球的發展更加國際化,於是美國職棒大聯盟在2005年7月11日,邀請各國棒球界代表齊集美國底特律,與國際棒球總會共同策劃新的國際棒球大賽。本次參與會議的各國代表,除了台灣方面由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的代理會長洪瑞河代表與會之外,還有來自澳洲、加拿大、中國、多明尼加、義大利、韓國、墨西哥、荷蘭、巴拿馬、委內瑞拉、波多黎各、南非等各國代表,共同參與本次會議;日本方面由於當時尚未與球員工會完成協商,因此沒有派代表出席;而古巴方面的代表,也因故未出席本次會議。本次會議經過各國廣泛討論之後,也因而確定了這項國際賽事的舉行,並決定在2006年3月間舉辦,而這項國際賽事的名稱,被正式定名為「世界棒球經典賽」(World Baseball Classic)。 << 進階閱讀 >> 美國職棒體系的台灣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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