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階梯式課程初等考年度班/考取班,包括基礎架構、題庫課程、總複習等完整攻略,現在報名享特惠價,歡迎洽詢免費試聽 Show 民航特考飛航管制 ─ 科目與工作內容民航特考飛航管制科目及飛航管制員工作內容簡述飛航管制員屬於公務員,隸屬於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經由民航人員考試(民航特考)錄取,飛航管制用人機關屬「特殊行業」,負有國家安全、公共利益的重大責任,年齡需年滿18歲以上、35歲以下才能報考。 飛航管制員 ─ 空中交通管理者對於『飛航管制員』一般認知就是所謂的『塔台』,其實塔台只不過是飛航管理員其中的一項工作。飛航管制即為「空中交通管理」之服務,由管制員在航空器起飛、降落及飛航過程中,利用目視、雷達、其他輔助性自動化監視及助導航裝備,經由無線電或數據通信,將相關訊息及指示提供予航空器駕駛員之一項專業性服務。簡單來說,航機從飛航前的準備、起飛、巡航及降落等,都是由飛航管制員來協助。 民航特考飛航管制工作內容
民航特考飛航管制應考資格民航人員業務需使用英語執行相關的工作任務,因此,航管人員需具備良好的英語溝通能力,以確保飛航的安全。
民航特考飛航管制考試科目
註:「◎」符號者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英語會話」以英語個別口試行之,其餘均採申論式試題。自112年起,民航特考不再列考公文。 對於考試還有疑問?請於下方留下資料【免費預約諮詢】,輔考達人將會與您聯繫,協助您解決困惑。 初等考階梯式課程初等考年度班/考取班,包括基礎架構、題庫課程、總複習等完整攻略,現在報名享特惠價,歡迎洽詢免費試聽 民航特考 ─ 考試時間民航特考考試時間
民航特考報名時間/民航特考放榜日期一覽民航特考簡介在臺灣要成為航管員須透過民航特考(民航人員考試),航管員有如交通警察,導引飛機的起飛、巡航及降落,隨時掌握空中、地面的任何狀況,維持飛機在空中及機坪與跑道上的秩序,工作相當具有挑戰性,因此薪水待遇優於一般公務人員,只要完成雷達訓練後,月薪高達7萬元,工作地點主要在全台各機場塔台、近場台與區管中心等。 民航特考時間及報名、放榜日期民航特考約每年5~6月報名,一律採網路報名並郵寄報名表件,第一試時間筆試、英語會話,約在9月舉行,第二試口試約在12月舉行。 2022民航特考日程》
2023民航特考日程》
民航特考資格條件民航特考報考資格須大學以上學歷,其中飛航檢查、適航檢查須有相關資歷及受訓證明。因民航人員負有公共利益的重大責任,部分科別有年齡上的限制。
民航各科別資格條件,看這篇→民航特考簡章》民航特考資格/民航特考體檢及年齡限制 民航特考Dcard常見問題Q:民航特考考試時間?民航特考約每年5-6月報名,9月考試,由於民航人員業務需使用英語執行相關的工作任務,因此航管人員需具備良好的英語溝通能力,以確保飛航的安全。 Q:如何成為航管員?在臺灣要成為航管員須透過民航特考,錄取後經過受訓及格,即可以取得航管員資格。 對於考試還有疑問?請於下方留下資料【免費預約諮詢】,輔考達人將會與您聯繫,協助您解決困惑。 飛航管制員 飛航管制員具備公務員身分,必須通過民航特考。考試方式分為第一試及第二試,第一試包含筆試及英語口試,錄取人員需要經過體格複檢合格後,才能參加第二試的英語集體口試,最後才將兩次考試的成績合併計算,擇優錄取。 考試錄取後,在11個月的訓練過程中,必須通過各階段的考核及檢定,以取得航空人員檢定證,另外還要達到航空英語檢定,才能正式執業,擔任管制員的工作。 筆試資訊
飛航諮詢員 飛航諮詢員具備公務員身分,需經公務人員民航人員特種考試飛航諮詢科筆試錄取。考試方式分二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及英語會話,第二試為口試;第一試錄取者,並辦理體格檢查合格者始得應第二試。第一試英語會話係以英語個別口試方式舉行;第二試口試為個別口試;最後將兩次考試的成績合併計算,擇優錄取。 考試錄取後,並經專業訓練約6個月之未佔缺訓練,訓練考核及格後始可任用,擔任飛航諮詢員的工作。 筆試資訊
航空氣象觀測員 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航空氣象人員是透過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氣象)進用,具理工科系背景均可報考。 通過國家考試後分發至本總臺後,須接受民用航空局民航人員訓練所為期約4個月的航空氣象基礎及實務在職訓練,訓練結束後須通過階段性考核後開始試用6個月,通過後才取得航空氣象觀測員資格。
如要轉任航空氣象預報員,則需再接受航空氣象預報進階訓練,訓練合格後即取得航空氣象預報員資格。 觀測員培訓流程
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航空通信人員是透過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航空通信類科)進用。考試方式分二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及英語會話,第二試為口試;第一試錄取者,並辦理體格檢查合格者始得應第二試。第一試英語會話係以英語個別口試方式舉行;第二試口試為個別口試;最後將兩次考試的成績合併計算,擇優錄取。
筆試資訊
總臺航電人員區分為CNS(電子、電力職系)及ATM(資訊處理職系)等2類,人員資格為高等考試三級、普通考試(含同等或更高等級考試)合格者。 前述國家考試合格人員分發至本總臺後,除依「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接受約4個月的基礎訓練與實務在職訓練外,期間另安排於民用航空局民航人員訓練所實施航電人員職前訓練,前述各項訓練均考核合格,且經依「公務人員任用法」試用6個月合格者始取得任用資格。 已具備公務人員資格之商調人員必須參加航空電子人員職前訓練,經考核合格後始取得資格 航電人員培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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