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教檢放榜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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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已於6月4日舉行(以下簡稱本考試),並於今(29)日上午10時公布成績。本考試計5,504人通過,通過率為62.03%(通過率係以符合考試資格的到考人數8,873人計算),榜單同時公告於本考試專屬網站(網址:https://tqa.ntue.edu.tw)。

本考試自110年度起新增綜合題型,導入素養導向試題,今(111)年度持續研發,透過貼近教學現場的命題情境,評量考生是否能對應學習經驗,進行跨科目/領域/知識的整合。而綜合題型主要是希望考生能針對問題情境提出自己的論述及見解,以評量考生解決真實情境問題的能力。

本次考試符合通過條件的應考人共有5,504人,其中包括特殊教育師資類科535人、中等學校師資類科2,567人、國民小學師資類科1,670人、幼兒園師資類科732人。教育部強調,教師資格考試屬於門檻性質評量,是應考人對自己學習成果的檢核,成績達到標準即為通過,而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第9條規定,符合下列各項規定者為通過:「應試科目總成績平均滿60分;應試科目不得有2科成績均未滿50分;且不得有1科成績為0分;缺考之科目,以0分計算。」

本考試成績單於放榜後同步開放應考人自行查詢列印,應考人可於7月29日(星期五)上午10時起至10月31日(星期一)止自行至本考試網站列印成績單。另若需要申請成績複查者,請於放榜後至8月1日(星期一)下午3時止,至本考試網站申請「成績複查」,於期限內完成繳費者,可於8月12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0月31日(星期一)在本考試網站上查詢成績複查結果。

師資培育法自107年2月1日修正施行後,本考試為受理應考人依「先考試後實習」新制應試,此類應考人通過教師資格考試後,可向師資培育之大學申請修習教育實習。至於採行舊制已經完成教育實習課程,並參加本考試的應考人,於通過考試後可申請教師證書。請於111年8月1日(星期一)前與原師資培育大學(師資培育中心或相關業務承辦單位)聯繫,以確認證書申請資料。

教師證書核發作業期間,倘欲參加各縣市教師甄選 (包括代理教師甄選),得備齊「修畢師資職前證明書或證明」、「教師資格考試通過證明(如成績單) 」及「修習教育實習成績及格證明」,採切結方式報名應考,切結繳交教師證書時間,依各縣市教甄簡章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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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附件)111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放榜及注意事項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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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111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訂於111年6月4日(星期六)舉行,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教師資格考試日期及相關訊息後續將公告於教師資格考試專屬網站(https://tqa.ntue.edu.tw),111年考試日適逢端午假期,請公告周知並轉知相關學生,俾利妥善運用。

二.請貴校確實依師資培育法相關規定及報部核定之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告知且確實審核師資生應修習之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及學分數,並依規定發給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俾利其報考111年度教師資格考試。

三、另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第7條規定略以:「依第3項第1款或第3款規定申請暫准報名者,至遲應於考試放榜日10日前,上傳第1項第3款之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及學士以上學位證書;依第3項第2款規定申請暫准報名者,至遲應於考試放榜日10日前,上傳第1項第3款之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修畢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畢業應修畢學分(不包括論文學分)之證明及學士以上學位證書;逾期未上傳視為自始不具備應考資格。」,請貴校妥為規劃應屆畢業生學習成績確認事宜,避免影響報考權益。

111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的教檢考試,已於6月初時舉行完成、並於7月底時公布成績,今年到考人數共8,873人,成績符合通過條件的共5,504人,通過率為62.03%。教育部說明,通過考試的其中包含幼兒園師資類科為732人、國民小學師資類科為1,670人、中等學校師資類科為2,567人、特殊教育師資類科為535人,詳細榜單可至教育部網站教師資格考試專區查詢。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可向師資培育大學申請修習教育實習,完成實習後才可取得教師證書。

111教師檢定持續導入素養試題 總成績平均需滿60分

教育部表示,教師檢定自110年起便新增綜合題型,主要是希望考生能針對問題情境提出自己的論述及見解,藉此評量考生解決真實情境問題的能力。另外今年也持續研發導入素養導向試題,透過貼近教學現場的命題情境,評量考生是否能對應學習經驗,進行跨科目、領域、知識的整合。而根據教師資格考試辦法規定,教師資格考試屬於門檻性質評量,應試科目不得有2科成績均未滿50分,且不得有1科成績為0分,應試科目總成績平均需滿60分,10月31日前可自行至考試網站列印成績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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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檢通過需再進行教育實習才能取得教師證書

師資培育法自107年2月1日修正施行後,新制為「先考試後實習」,適用新制的師資生,通過教檢考試後,可向師資培育大學申請修習半年的教育實習,成績及格後才能拿到教師證書;而適用舊制的師資生,通過考試後即可申請教師證書。若在教師證書核發作業期間,要參加各縣市的教甄,需備齊「修畢師資職前證明書或證明」、「教師資格考試通過證明(如成績單)」及「修習教育實習成績及格證明」,依照各縣市教甄簡章,可採取切結方式報名應考。

教甄約每年5月開始辦理 教育行政成熱門新出路

教檢考試是成為教師的入場券,在完成教育實習、並拿到教師證後,還需參加教甄,錄取後才能取得正式教師的職位。教甄是進入各級學校任教的途徑,每年約5至6月時開始報名,由各縣市自行舉辦,通常分為幼兒園和國小教師聯合辦理,國中、高中分開辦理,甄試方式包含筆試、教學演示、口試。而近年在少子化影響下,教師職缺一位難求,因而公職中的教育行政便成為更穩定的新選擇,在地方特考、初考、高普考中都有開缺,起薪約3萬1至4萬9,享有固定1.5個月年終獎金及多項公務員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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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資格考報考日期及資格

教師資格考考試時間

報名日期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簡章:111.04.14 - 111.04.21

考試日期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簡章:111.06.04 - 111.06.04

放榜日期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簡章:111.07.29 - 111.07.29

報名簡章 111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簡章

教師資格檢定考試地點:

教師資格檢定考試地點共分成臺北、臺中、高雄及花蓮 4 個考區。

教師檢定考試簡介

教師資格考(教師檢定)是正式教師的第一步,若要擔任中、小學及幼稚園正式教師,必須在修畢各類科教師師資職前教育之後,通過教檢考試取得教師證書,以示完整師資培育課程已修畢。


教師檢定考試原每年3月考試,107年起師培制度改採先檢定後實習,爾後修畢教育學程的學生一律適用新制,考試日期改為每年6月。通過檢定考試後即可至校實習半年,取得證明後直接參加教師甄試。108年3月加考一次檢定考試給舊制考生參加的機會。

教師資格檢定考試報名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大學以上學位證書,且修畢師資培育之大學規定之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並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依證明書所載之類科別,報名參加檢定考試。已領有教師證書者,無需參加本檢定考試。


教師資格檢定考試,依教育階段別分為四類科:幼稚園、特殊教育、國民小學、中等學校。

幼稚園類科

取得修畢幼兒園教育階段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

特殊教育學校(班)類科

特殊教育學校(班)類科:取得修畢各教育階段別(學前、國民小學、中等學校)特殊教育之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如該證明書上未註明教育階段別及組別,應另檢附師資培育之大學核發之相關證明文件

國民小學類科 取得修畢國民小學教育階段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
中等學校類科 取得修畢中等學校教育階段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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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資格檢定Dcard常見FAQ

Q:教師檢定的新制跟舊制有什麼不同?

1.新制(度):先資格考後實習。修畢課程後,取得修畢證明書參加教師資格考(教檢)通過後申請教育實習。
2.舊制(度):先實習後檢定考。修畢課程且完成教育實習(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參加教檢考試。

Q:教師檢定報名費用約多少?

教檢報名費用,每人新臺幣1,000元整。

教檢放榜怎麼查?

本考試成績單於放榜後同步開放應考人自行查詢列印,應考人可於7月29日(星期三)中午12時至10月30日(星期五)期間自行至本考試網站列印成績單。 另若需要申請成績複查者,請於放榜後至8月3日(星期一)下午3時止,至本考試網站申請「成績複查」,並於期限內完成繳費。

教檢幾號放榜?

考試時間為6月4日,5月24日開始開放列印准考證、5月30公佈試場配置圖,考區包含基隆、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等地,將於7月29日放榜。 教師資格考試共分4類師資,幼兒園師資類科、特殊教育學校(班)師資類科、國民小學師資類科、中等學校師資類科。

教檢幾月考?

教師檢定考試原每年3考試,107年起師培制度改採先檢定後實習,爾後修畢教育學程的學生一律適用新制,考試日期改為每年6

教檢會延期嗎?

今(110)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以下簡稱:教師資格考試),原訂於6月5日舉行,為因應最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及本考試涉及應考人後續取得教師資格之重要權益,教育部將本次教師資格考試,延後至7月17日(星期六)舉辦,預計於8月23日(星期一)前放榜。 考生須於教師資格考試網站,重新選填考試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