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證信函是經過郵局掛號遞送作為『特定意思通知或特定意思表示』的一種證明文件,簡單說就是怕口說無憑,先以存證信函的方式為意思通知,是保存證據的方法。在訴訟上,法官無法只憑雙方當事人隨便說幾句就信以為真而做判決,要如何證明自己主張的事實是真的,這時候存證信函就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法律評析 存證信函最常用在 對方拒收存證信函時,第一步要先完整保留被退件的存證信函,不要拆封,信封上會記載退件的理由,例如:查無此人、遷移不明、查無此址或拒收等等,若日後要進行訴訟,可提出被退件的存證信函以茲證明。存證信函被退回時,如果信封上記載「拒收」,只要是收信人本人無正當理由而拒收,在法律上仍屬合法送達。寄發存證信函時,最好連同對方的聯絡地址及戶籍地址一起寄發,避免對方已搬離聯絡地址或戶籍地址而無法送達到的情形。如果聯絡地址和戶籍地址都沒有人收,在訴訟上可作為惡意逃避或避不出面的佐證。對方拒收的存證信函可作為應送達處所不明的證明,此時,可以向法院聲請 【
文 / 劉孟錦律師 【問題】 一、存證信函是什麼? 【解析】 一、存證信函是什麼? 一般所稱的「存證信函」,其實就是「郵局存證信函」的簡稱,依郵政規則第九十九條第一項規定,各類國內掛號信函交寄時,以內容完全相同的副本留存由郵局備作證據者,稱為存證信函。故存證信函必定是掛號信函,且限定於國內信函,得寄至國內任何郵遞通達的地方,如果收件人在國外,則無法向外國寄發存證信函。 二、存證信函有哪些功用? 存證信函,是一種透過郵局來證明發信日期及發信內容的一種證明函件,寄件人只要透過郵局寄發存證信函,如果對方確實收到,寄件人即可掌握有利的證據。故存證信函的最大功用為保存證據。茲說明如下: (一)以存證信函表明一定的立場:有些情形,雖然並不一定要寄發存證信函,甚至在法律上並不強調存證信函的證據功能,但是可以透過存證信函來表明自己的立場。在許多民事、刑事上的紛爭,為要求對方為或不為一定的行為,例如對方躲債避不見面,此時即可寄發存證信函,限他在一定期間內清償或出面解決,否則將採取法律行動。通常在雙方係親友、舊識或有一定情誼者之間,如果逕行採取法律行動,難免增加誤解或怨懟,先寄發存證信函請對方出面處理,所謂「先禮後兵」,或可給對方某種壓力,亦不失為一種表明立場的方式。但是如果對方蓄意賴帳或意圖脫產,寄發存證信函,反而提醒對方早做防備或加速脫產動作,應特別注意。 (二)以存證信函為一定的意思通知:在某些情形為確定 當事人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當事人必須為特定的意思通知,才能發生一定的法律效果,為證明確實曾為此種意思通知,以存證信函的方式為意思通知,是一種保存證據的最好方法。例如買受人發現出賣人所出售的房屋有瑕疵時,買受人應立即以存證信函通知出賣人。又如有些債務未定履行期,則可以先發存證信函指定履行期,於履行期屆至但債務人仍未履行時,再寄發存證信函定相當期限催告履行後解除契約;如果債務已約定有履行期,債務人逾期不履行時,債權人即可寄發存證信函定相當期限催告後解除契約。 (三)以存證信函為一定的意思表示:例如買受人不依約給付價金,出賣人可經催告程序後,寄發存證信函表示解除契約,而發生解除契約的法律效果。一般對於「催告」及「解約」大多分別二次寄發存證信函,即先寄發催告的存證信函,再寄發解除契約的存證信函。其實,催告及解除契約的通知及意思表示,可以以一次存證信函讓它發生催告及解除契約的效果,實務上亦承認附條件的意思表示,例如在存證信函載明:「……特函請台端應於十日內給付所積欠的價金新台幣○○○元,逾期即以本函為解除契約的意思表示,不另通知。」則對方收受存證信函後十日仍未付款,則解除契約的意思表示因條件成就而發生效力,自不必再次發存證信函為解除契約的意思表示。 (四)以存證信函釣取證據:這個功能運用之妙,容由讀者自行揣摩與運用。舉例而言,如果某人向你借錢,約定一年後清償(或分期清償),但是卻沒有書立借據或其他證據,此時寄發存證信函要他在一定期間內清償或一次全部清償,如果對方回信說我們之前已約定好在一年後清償或分期清償,你怎麼可以反悔……等等,則對方已承認有借款的事實,也是一種借款的證據。 三、存證信函的效力如何? 當事人間的意思表示,除了法律規定必須以書面為之外,大多未強行規定應以書面為之。但不論法律是否規定須用書面,如以存證信函為意思表示,則存證信函的副本即可當做曾為此意思表示的有力證據。因為存證信函的副本,郵局已在上面蓋有郵戳、日期及編號,又有對方收信的回執證明,得以之作為訴訟上強而有力的證據。所謂「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有時口頭上的「千金一諾」,還不如一紙存證信函來得有效,所以應善加利用存證信函的證據力。 四、撰寫存證信函的要領有哪些? 存證信函性質上仍屬一般私文書,仍應注意一些撰寫要領: 五、如何申請查閱存證信函? 如果寄發存證信函後,自己保留的副本遺失或沒有收到回執證明,應如何補救?因郵局的存證信函副本自交寄日起,由郵局保存三年,期滿郵局得銷毀之,因此,如果自己保留的副本遺失或沒有收到回執證明,可以在上述期間內持原憑證向原交寄郵局申請查閱或申請發給證明。 六、對方不收存證信函,怎麼辦? 有些債務人存心賴帳,就怕債主上門討債,郵差按鈴不開門,存證信函也不收。如果對方拒收存證信函,可以為下列處理: 拒收、查無此人或遷址不明,則應考慮是否逕行採取訴訟程序,以保障自己的權利。 存證信函最大的功用就是保存證據,但是寄發存證信函的目的並不以此為限,例如向對方施加壓力、發出最後通牒、警告對方、釣取證據、為催告通知、解除(終止)契約、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抵銷等一定的法律效果,善加運用甚至還可能發生反敗為勝的效果。法律由人念,官司由人打,討債也是各有神通,運用之巧,效果之妙,存乎一心,繫乎一念,就看你的功力了!存證信函大家都會發,但是能否發生預期的法律效果,達到預期的特定目的,才是寄發存證信函的秘訣。
為提供您更好的網站服務,本網站會使用 Cookies 及其他相關技術優化用戶體驗,繼續瀏覽本網站或按下同意即表示您同意上述聲明及本站隱私權相關政策(包含Cookie)。了解本站隱私權政策. 執業以來,經常被問到:存證信函要怎麼寫?有存證信函的範本嗎?寄存證信函的流程?如果對方拒收存證信函怎麼辦?存證信函無人招領、被退回,還有效嗎?收到存證信函怎麼辦?一定要回應嗎? 因此,決定寫篇文章幫大家解答以上各種疑惑。 首先,先來了解存證信函是什麼?有什麼效力?什麼時候應該要寄存證信函? 寄存證信函時,需要準備一式三份,採用雙掛號寄出,其中一份寄件人自己留存、一份會留在郵局、最後一份寄給收件人,日後要是發生訴訟,寄件人就可以透過存證信函上的寄信日和內容,作為其已將特定內容告知收件人的證據。因此,所謂存證信函,就是將雙方間的溝通過程作為證據保存的文書。 法律上沒有規定存證信函具有特別的效力。只是寄件人選擇用存證信函正式告知,通常已經預見將來可能採取進一步的法律行動,準備拿存證信函當作證據,所以存證信函經常帶有警告的意味。要是收到存證信函,千萬不要直接忽略,建議依存證信函的內容進行必要的回應。 什麼情況下,會需要寄存證信函呢? 存證信函怎麼寫? 一.格式方面: 二.內容方面,主要注意以下原則:
三.存證信函有範本嗎?照抄範本好嗎? 四. 存證信函怎麼寄?
五. 保存好回執卡: 六. 郵局會保留存證信函多久? 存證信函被退回怎麼辦? 完整保留遭退回的存證信函,不要拆封。郵局會在退回信件的信封上蓋印並註記退件的理由(例如:查無此人、遷移不明、地址欠詳、查無此址拒、收等)。
收到存證信函怎麼辦?一定要回應嗎?有回覆期限嗎?可以不理會存證信函嗎? 雖說存證信函只是寄件人的主張,收件人並沒有回應的義務,即便置之不理,不會違法,也不會有罰則。但收到的存證信函內容若與事實不符,不予理會、未予以反駁/澄清,將來訴訟時,便可能會被對方指控是惡意逃避或默認存證信函的內容,影響法官的心證,所以如果收到存證信函,建議及時回應比較妥當。 至於回應的格式不拘,要使用一般書信、電子郵件或通訊軟體都可以,但考量雙方既然有可能發生訴訟,將來可能得上法院釐清事實、解決紛爭,建議同樣以存證信函回覆、留存證據會比較合適。 執業律師,服務範疇包含撰擬各類法律文件、契約審閱、見證、商務糾紛處理、企業法令遵循諮商、民刑事訴訟等。 禾鈺法律事務所 電話:02-2697-1287 地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3號26樓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分享日常生活中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對於法律有更多的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