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22-1申報期限

一年一度的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申報已開始,經濟部商業司提醒公司於期限內上網至「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臺」(網址:https://ctp.tdcc.com.tw)申報「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有股份(或出資額)超過10%股東」的相關資訊。

依據公司法第22條之1規定,公司應每年定期將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超過10%之股東資訊申報至指定之資訊平台。申報期間為每年3月1日至31日為止,公司可透過電腦、平板或手機在線上完成。曾申報過的公司,直接用自行設定之帳號密碼登入「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臺」後,進入年度申報畫面先按「匯入前次申報資料」,並檢視匯入資料無誤後直接點選「確認申報」即可完成申報。

經濟部特別提醒,除解散或被廢止外,所有公司都要申報。有公司認為停業不必申報,這是錯誤觀念!若公司無意繼續經營,可至所屬登記機關辦理解散登記。

申報期限至3月31日,請未申報的公司儘速申報。如有疑問,經濟部提供以下協助:
1.網路:前往「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臺」首頁(網址:https://ctp.tdcc.com.tw),觀看線上教學影片或操作簡報等操作指南,依步驟完成申報;
2.電話:撥打客服專線4121166,由專人提供公司申報教學服務;

按公司法第22條之1規定,未申報或申報不實者,如未於期限內改正,代表公司之董事將被處以罰鍰,罰鍰金額為新台幣5萬元以上5百萬元以下,請公司於3月底前完成申報作業,以免受罰。

發言人:莊專門委員文玲
聯絡電話:02-2321-2200分機8390
電子郵件信箱:

業務聯絡人:商業司第2科鄭茜云科長
聯絡電話:02-2321-2200分機:8340
電子郵件信箱:

  • 常見問題
  • 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

經濟部客服專線:412-1166(服務時間:星期一~星期五 8:30~17:30 國定假日除外),直接撥打毋需加撥區碼 (六碼地區請撥 41-1166),行動電話請加撥 02,或撥打02-23212200總機轉接專人提供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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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應每年定期將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之姓名或名稱、國籍、出生年月日或設立登記之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號碼、持股數或出資額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以電子方式申報至中央主管機關建置或指定之資訊平臺;其有變動者,並應於變動後十五日內為之。但符合一定條件之公司,不適用之。

前項資料,中央主管機關應定期查核。

第一項資訊平臺之建置或指定、資料之申報期間、格式、經理人之範圍、一定條件公司之範圍、資料之蒐集、處理、利用及其費用、指定事項之內容,前項之查核程序、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法務部定之。

未依第一項規定申報或申報之資料不實,經中央主管機關限期通知改正,屆期未改正者,處代表公司之董事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經再限期通知改正仍未改正者,按次處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至改正為止。其情節重大者,得廢止公司登記。

前項情形,應於第一項之資訊平臺依次註記裁處情形。

為了配合洗錢防制政策,107 年公司法修法時增訂了公司法第 22-1 條,要求公司到平台申報「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

申報內容

  • 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超過 10% 的股東資料。
  • 包含:名稱、國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號碼、持股數等。
  • 申報平臺網址:https://ctp.tdcc.com.tw
     

申報時間

  • 首次申報:設立後 15 日內申報
    • Simpany 設立的公司,Simpany 都會直接幫忙建立帳號並完成首次申報哦!
  • 變動申報:變更後 15 日內申報
    • Simpany 變更的公司,Simpany 都會幫忙完成變動申報哦!
    • 若您自行辦理公司變更登記,變更完成請記得提供資料給我們,協助您辦理變動申報哦。
  • 年度申報:每年 3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 年度申報的目的是確認公司上一年度之申報資料正確性。
    • 停業的公司也要申報哦!
    • Simpany 記帳的公司,Simpany 都會主動為您完成年度申報哦!
  • 請注意:沒有依照規定申報或申報之資料不實,罰則非常的重:
    • 限期通知改正未改正者,第一次 5~50 萬,第二次 50~500 萬,至改正為止。
    • 情節重大者,得廢止公司登記。
       

免費服務

  • 以上申報,行業慣例大多是請客戶自行申報或每次酌收 500~1,500 元手續費。
  • Simpany 為體諒創業者忙中有疏漏,為「免費」服務,通通幫您辦到好哦!: )

本司新聞

公司法第22條之1年度申報自3月1日開始 公司記得要在3月底前完成申報!

發布單位:商業司第四科  發布日期:2021-02-20 10:25:47.0


為配合洗錢防制政策,經濟部自107年11月1日施行公司法第22條之1規定之公司申報制度,公司每年應於3月1日至3月31日完成年度申報,提醒公司要在期限內將上一年度(109年)截至12月底止有關「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有股份(或出資額)超過10%股東」的資料,申報至「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臺」(網址:https://ctp.tdcc.com.tw)。

依據「公司法第22條之1資料申報及管理辦法」的規定,公司申報的類別有「首次(設立)申報」、「變動申報」及「年度申報」。公司在完成「首次(設立)申報」後,所申報的資料如有變動,業者要在變動後15天內完成「變動申報」。此外,公司自109年起,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應完成「年度申報」。

「年度申報」目的是確認公司上一年度(109年)截至年底之申報資料正確性。依規定,凡是在110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沒有做過「變動申報」的公司皆須在110年3月底前完成「年度申報」。申報平臺也會在2月中旬起依公司所填寫的聯絡資料,陸續以Email提醒公司管理者及代理人依限完成年度申報。

「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臺」的年度申報功能自3月1日起開放,公司可透過電腦、平板或手機在線上完成申報,全程只需幾分鐘。曾經做過申報的公司,直接用自行設定之帳號密碼登入「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臺」後,進入年度申報畫面先按「匯入前次申報資料」,並檢視匯入資料無誤後直接點選「確認申報」即可完成申報。考量新冠肺炎疫情,經濟部商業司今年將於申報平臺放置操作教學影片及Q&A,並提供「4121166」客服諮詢專線,以協助不熟悉線上操作的民眾完成年度申報。

發言人:曾專門委員碧雲
聯絡電話:02-2321-2200分機8304
電子郵件信箱:

業務聯絡人:商業司第4科 蔡群儀科長
聯絡電話:02-2321-2200分機8769、0938-114-384
電子郵件信箱:

公司法22-1申報期限

為配合我國洗錢防制政策及因應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之評鑑,我國公司法於107年7月6日三讀通過新增第22條之1,並於107年11月1日正式上路,參考國際組織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小組(FATF)第24項建議,要求政府掌握公司法人之實質受益人,賦予本國公司(有限公司及非公開發行股票之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的義務。

申報平台、申報義務人及應申報之資料

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台(https://ctp.tdcc.com.tw),是由經濟部指定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建置維護。

申報的義務人為代表公司之負責人,公司應申報的資料,則包含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超過10%之股東之姓名或名稱、國籍、出生年月日或設立登記之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號碼、持股數或出資額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

換言之,持股剛好10%之股東不在申報範圍內。另外,經理人指的是依公司法辦妥公司登記總公司經理人。

對象 資料內容
1)      董事
2)      監察人
3)      經理人
4)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超過10%之股東
1)      姓名或名稱。
2)      國籍。
3)      出生年月日或設立登記之年月日。
4)      身分證明文件號碼或統一編號。
5)      持股數或出資額。
6)      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

申報類型及申報期間

107年11月1日新法上路後,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除了一次性的「首次申報」外,每年三月應進行前一年度之「年度申報」。若有公司設立或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主要股東之異動等,公司另應於變動後十五日內辦理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變動申報」。

首次申報

首次申報有3個月申報期。107年10月31日前設立之公司,應於107年11月1日至108年1月31日向資訊平台首次申報。

變動申報

(首次)申報資料如有變動者,公司應於變動後15日內,向資訊平台辦理變動申報。107年11月1日起設立之公司,應於設立後15日內比照變動申報向資訊平台申報。

年度申報

自109年開始,公司應於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就截至前一年度12月31日止之資料,向資訊平台辦理年度申報。但公司於當年度1月1日至3月31日已為變動申報者,免為年度申報。

未規定申報或不實申報之罰則

因公司法第22條之1之新增,為因應國際趨勢並為洗錢防制政策之一環,故未遵循之罰則相當重。請留意,未依規定申報或申報之資料不實,經中央主管機關限期通知改正,屆期未改正者,處代表公司之董事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經再限期通知改正仍未改正者,按次處新臺幣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至改正為止。其情節重大者,得廢止公司登記。

圖片來源:Nick Young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