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最 喜欢 的 一 本 书 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先不告诉你,听我慢慢讲。

这本书封面上有四个人,最上空的是一只猴子,头戴金箍,身穿铠甲,手拿铁棒,好不气派,再加上他站在云上,真是一副威风凛凛的样子!第二个是一头猪,一头有懒有笨的大肥猪,他常常因为睡觉耽搁了一大堆时间,可他以前竟是天蓬元帅,真叫人不敢相信。第三个是一个长着一大把胡子的人,他从小就在流沙河长大,水性可好了,在这本书中有一个片段,他在和猪八戒打架时,他一把把猪八戒按在水里。唐僧才是最重要的,如果没有唐僧的话,就没有三个徒弟,我欣赏他的毅力,讨厌他的软弱。

当然,书好不是好在封面,而是好在內容,像这本书吧,內容可比封面更精彩多了,好了,我现在就说內容吧:他们师徒四人在偶尔中相遇了,经过九九八十一难,七十二洞妖魔鬼怪;踏遍千山万水,终于得到金卷,可没想到金卷是假的……

现在知道是什么书了吧,那就是众所周知的《西游记》。

b 指导老师张德英

著名的高尔基说:“书籍是进步的阶梯。”是啊,有了书籍,便拥有了智慧的泉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狼王梦 》。文中写了一只母狼为了使自己的儿女登上狼王位,而宁肯牺牲自己生命的故事。具体故事我深刻的记得:文中母狼紫岚 再大白狗的追捕下而艰难的胜出了几只小狼崽紫岚又继续帮助儿女争夺王位,都相继死去,这使紫岚非非常失望,又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保护自己的狼孙最终丧失了生命。  

书中的故事内容的情节跌宕起伏 ,以为争强好胜的母亲为了使自己的儿女幸福而不惜一切代价这位伟大的母亲值得敬佩 和尊重。在日常生活中或许我们会对父母对我们的教育感到反感。父母的严格是为了塑造儿女平安、幸福的未来。父母的鼓励是激励儿女的动力。书中的紫岚 的母爱,让我受益匪浅。在生活中似乎也有这样的事。

在星期天,有很多作业 ,我已经做了一上午本来想借此机会看一会电视可是妈妈说:“还没有写完作业不能看电视,回屋去写作业去!”那震耳欲聋的口气使我不得不去乖乖写作业 ,我偶然听见关门声,心想一定是妈妈出门买东西了,我溜出门一看,果然,空无一人我高兴地跳起来,立马打开电视,正当我看得津津有味时,妈妈回来了。我又立马回到那个“牢笼”中,我知道妈妈对我好,我十分感激妈妈对我的教育。

还有一次考试临近妈妈给我买了些多学习资料并让我每天做帮助我提高学习成绩。妈妈又对我说:“考试时,有没有带好足够的笔?草稿纸呢?记得考试时不用紧张,时间很充足,要仔细去做,把字写清楚一点,最重要的是写完了要检查……”我听这唠叨已经听了十几遍了,便不耐烦得应了一声。妈妈的爱我都知道 。

正如书中紫兰那样不卑不亢的帮助自己的儿女,寓意深刻,诠释了爱的含义。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之处。 

书,是一种多么神奇的东西,它就如一杯神奇的药水。有人喝下它,会变得发奋图强;有人喝下它,却会捧腹大笑;有人喝下它,会变得郁郁寡欢;还有人喝下它,就像看到了希望的灯。

我从小时侯就开始如饥似渴地阅读课外书,希望能从书中寻找到“黄金屋”,寻找到一个更加美丽、奇妙的世界。现在的我已经是一个六年级的学生了,我仍然十分爱读课外书,其中有童话故事、优秀作文、经典名着等。令我印象最深、最喜欢的书是《雾都孤儿》。

《雾都孤儿》是英国小说家狄更斯的第一部社会批判小说。主要讲富人的弃婴奥利佛在孤儿院里长大,挣扎了9年,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佛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莱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入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莱罗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又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六年级:无名 

我最喜欢的书就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了。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保尔。柯察金,他意志坚强,一生中受了许多困难,但保尔从没有被打败过。病魔也曾降临在保尔身上,可他却靠惊人的坚强创造了一次又一次奇迹。直到最后,保尔眼睛失明了,但他依然写出了书。

柯察金的一生充满了意义,没有浪费一分一秒。他用有限的生命做出了比其他人更多、更伟大的事,他还投身于革命事业,为打倒法西斯献出了自己的一生。

保尔就象钢铁,不怕任何打击,永远都会勇往直前。我们也要学习保尔,使自己的生命发出的光芒最大化。

我爱《钢铁是怎样烧成的》这本经典之作!

四年级:李同舟

捧起一本好书阅读,就是一种享受。书就像一把钥匙,打开智慧之门;就像一盏明灯,照亮前方的道路,引领我们走向成功。书像一艘航船,带我到达成功的彼岸。

在我的书柜里,装满了不计其数的书籍。但在这众多的书籍中,我最喜爱的还是《鲁滨孙漂流记》。

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一个的水手在一次航行中上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挖了一个山洞供自己居住,并储存了一些食物。就这样,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最终他有了一大群羊和充足的食物以及一些工具。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鲁滨逊·克罗索。  

二十八年,一个令人惊讶的数字,一个不可思议的数字!而他,鲁滨孙,就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二十八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没有任何的食物,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食……但是,慢慢地,他对生活充满希望,而是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鲁滨孙之所以能在这荒岛上居住28年之久,是因为他有着不畏艰险、积极乐观、顽强生存、吃苦耐劳的精神。鲁滨孙的历险激励了我们这一代的少年。我们的学习道路不正是这样吗?面对着挫折与挑战,我们不能轻易放弃,摔倒了,重新爬起来;受伤了,不要哭泣。要取得成功,哪能不付出努力呢?

而我们现在都是些家中的“小皇帝”、“小公主”,都是些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一丝的风吹雨打,严寒酷暑,而且一遇到困难就退缩,这样我们怎能取得成功呢?我们只有扬起自行的风帆,勇于拼搏、坚持不懈,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

我们应该从这一刻做起,成为一个坚强的孩子吧!让我们真正成为祖国未来的花朵吧!让坚持永远在我们的心头!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虽然看过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淘气包马小跳》,《淘气包马小跳》系列讲的是废话大王毛超、贪吃鬼唐飞、快步力大的张达和淘气包马小跳四个调皮蛋在一起发生的所有的事

他们怀有一颗好奇、善良一群调皮可爱的小学生在课堂内外发生的故事,书里的故事幽默生动、十分逗人。比如说:被同学们称为河马大叔的张达吧!因为他嘴长得大,舌头也大,所以说话含糊不清,把“马小跳”喊成“马到”,“是不是”说成“气不气”,闹了不少笑话。再说废话大王毛超,你不得不佩服他的口才,有一次,妈妈生气不理他的时候,他竟然对着一盆花说:“给你点阳光,你就灿烂;给你点水你就泛滥。”气得妈妈朝他干瞪眼。马小跳更逗,他之所以这么调皮好玩,还因为有一个和他一样好玩的爸爸。他爸爸十分同情他的作业多,多得和爸爸玩的时间都没有,于是忍不住帮儿子做,可糟糕的是还写了个错别字,把“真”字少写了一横,结果被老师查出来罚他老爸抄100遍认真的“真”字,你说逗不逗?

书中有有很多人物如:淘气包马小跳,漂亮女孩夏林果,同桌冤家路曼曼,笨女孩安琪儿,疯丫头杜真子,小大人丁文涛……每次读到他们的故事都感到快乐无比,对生活充满自信,有时还把自己当成故事中的一员,写的栩栩如生我真是太喜欢这本书了!

后面还有许多有趣的故事,如果想知道就快看书吧!书能告诉你天涯海角每个地方发生的事。《淘气包马小跳》真是一本好书,它让我认识了一个调皮但善良的小男孩,马小跳成了我在书中找到的最好的朋友,给我的课外生活带来很多的欢乐,让我从此更加喜欢读书,并从书中找到更多的朋友,学到更多知识吧!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得真没错!

六年级:冰之韵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小公主》的书。自从读了这本书后,我突然明白了成长中是一定要经磨难的。而经历过磨难的人,成功后,才会变得更加璀璨、闪亮。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善解人意的贵族女孩儿莎拉。克鲁在一所名叫“明钦小姐优等女子学院”的学校发生的点点滴滴的幸福、感人、悲哀的事情。当然,在最后莎拉以幸福的结局在我们这些读者的眼里画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这又是一本很值得我们深思的书。全书完全的显露出了一个充满友爱的世界和充满人情味的生活。从莎拉充当暴躁女孩洛蒂的“小妈妈”到莎拉一直努力帮助胖女孩埃芒加德学法语;从莎拉友好对待小苦工贝基到莎拉唯一的亲人—爸爸去世后,贝基、埃芒加德洛蒂努力安慰莎拉等事件,都很令我感动。

其中,我最喜欢第九章—“米奇塞德克”。这一章讲了在莎拉十二岁生日当天,莎拉爸爸去世的消息传到这所学校的校长——明钦小姐的耳朵时,明钦小姐一怒之下,把莎拉赶到了阁楼里,让她当女仆。莎拉在阁楼里结识了一个老鼠伙伴这只老鼠长得很古怪,像一个长着灰色八字胡的小矮人。所以莎拉叫它“米奇塞德克”。每天,莎拉都从厨房拿来一些残余食物来喂“米奇塞德克”,她与“米奇塞德克”建立了奇特的友谊。一次,埃芒加德来阁楼里看莎拉,当她看到“米奇塞德克”时,吓得浑身发抖。后来,在莎拉的调节下,她也与“米奇塞德克”成了好朋友。

在最后,莎拉在爸爸的合作伙伴—一名印度绅士的帮助下,拥有了一所钻石矿。从此,莎拉又过上了那公主般的生活。

一本书读完了,而我却有些意犹未尽,我觉得莎拉暗暗告诉我:以善良对待别人,就会得到幸福的回报。

我最喜欢看《笑猫日记》了,因为《笑猫日记》写的很精彩。它写的是一只猫有很多心情,他会微笑、狂笑、冷笑、狞笑、大笑、还会皮笑肉不笑……每当他的朋友有困难时,他都会帮助他们。

记得有一次天气很冷还下着雨,我和妈妈到沃美莱商场里看《笑猫日记》,当时商场里暖气还没开,而我却前前后后看了一个多小时。在这段时间里妈妈多次好心好意的劝我:今天很冷,咱们回家吧。但是我都毫不犹豫的拒绝了,因为我忍不住《笑猫日记》对我的诱惑。妈妈最后又劝我了一次:我们走吧,今天太冷了。这时我才感觉到浑身发抖,只好把书放进书架,跟着妈妈走了。

我离开后回望着《笑猫日记》,心里有一股很不情愿的感觉,这是连肚子也唱起空城计了,最后只好恋恋不舍的回家了。

郑州市金水区西史赵小学张梓艺昕二年级:张书亚

书,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份子,不管是童话书还是科幻书,小说书还是漫画书,我都喜欢。但最爱的是一本叫《童话世界》的杂志。

第一次遇见《童》本来是闲来无事,去报亭买本杂志,却自此与《童》结下不解之缘。每个月似乎只有读到《童》才算完整。

时间是伟大的,它带走了各种各样可以遗忘的记忆,留下了刻骨铭心的感动:《疯娘》中神志不清却愿意为孩子付出一切的母亲;《我的巨蟒保姆》中忠实可靠的巨蟒;《非法智慧》里愿意为朋友而牺牲的郭周;《田野歌声》中善良可爱的乐乐……太多太多的感动与记忆,始终萦绕在脑海,贯穿了我的大半个童年。

《童》是我童年时代的梦,我想如果我与《童》不曾邂逅,《童》不曾出现在我的生命里,我的童年会是怎样?那一定是暗淡无光又没有梦的年代。没有梦,童年还算是童年吗?只不过是杯白开水罢了,无色无味,既无墨线勾勒,又无彩绘雕琢,那该是怎样的境地?大概也只能用味同嚼蜡来形容吧!我曾想,我该怎样称呼《童》呢?它是我的老师,还是我的朋友,亦或是我的知己?也许,有一天我会离开它。但是,我的灵魂早已被它征服,它永远在我心底那片最纯净的土地上,生根、发芽,灿烂的开放。

我一直坚信,看《童》,净化的不只是思想,更是灵魂!

《昆虫记》是一本世界名着。书中有许多昆虫的专记,带你走进丰富多彩的昆虫世界。

本书的作者名叫法布尔。他非金钱心地找到这些昆虫,观察他们的习性,然后用美妙的语言表达出来,把昆虫写的活灵活现。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的昆虫就是蝉。禅是非常大公无私的:在炎炎夏日,许多动物都没有水喝,但是蝉不一样。它用它那长长的吸管,吸取叶子里的汁液。那些饥渴难耐的昆虫,都跑到蝉的身边,蝉给这些昆虫让开了地方,让它们也能喝到新鲜的汁液。看!它很无私吧!

我徜徉在昆虫的世界里。那里有会唱歌的蝉,能干的水泥浆舍腰蜂,卖力滚这份球的蜣螂,美丽绚烂的大孔雀蛾,不停织网的圆网蛛……我被这些“小家伙”的毅力所震撼,为它们的互助友爱所感动,为它们的种种绝技欢呼喝彩。

大自然就是一本最好的百科全书,它总是带给我们无尽的美好。田野里的一朵小花,路旁的一棵大树,天空的一朵白云……都有说不完的故事。只要细细察看,你就会获得无法言传的惊喜与快乐。

《昆虫记》真是一本好书呀!

辽宁盘锦双台子区盘锦市第三完全中学六年级:许馨予